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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供电局认真做好 “两保户”用电工作

2013-03-01 10:29来源:浙江省海盐县供电局作者:潘新兴刘章银 肖敏英关键词:海盐县供电局两保户五保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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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轻“两保户”家庭经济负担,供电企业将对其每月派发电力红包,即每户每月享受15度的免费用电基数。这是日前笔者从海盐供电局获得的最新消息。

据该局客服中心朱萧轶介绍,"两保户"是指由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自民政部门批准的起始月份起享受该政策(但不早于2012年7月),至被取消资格的次月起停止享受。操作上,供电企业直接从“两保户”家庭当期电费中减免免费用电量对应的电费。当期实际用电量不足当期免费用电基数的,当期实际用电量即为当期免费用电量,不足部分不结转到下一期。对符合条件且已办理免费用电登记手续的"两保户",在其办理登记前可享受的免费用电对应的电费,供电企业会一次性办理退还。

需要注意的是:“两保户”办理登记手续时,需要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户"或"五保户"证明原件、两保户户主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原件、近期电费发票或电量电费通知单。如果为代办的,还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证明材料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供电部门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认定清单进行审核并确定享受免费用电的用电户名和户号。

朱萧轶介绍,从2013年3月1日起,"两保户"就可到附近的供电营业窗口办理登记手续。届时,供电部门将开辟绿色通道,设置专门窗口受理登记手续,切实将惠民工程做好做实。目前,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正有序开展。

作者: 潘新兴刘章银 肖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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