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从1989年开始,我就一直参与国家有关环保法律制度的调研、讨论和制定。在法律起草阶段,考察国外先进做法、邀请专家研讨等程序都有,大家提的建设性意见也不少。可每到最后拍板的时候,考察成果和大家的意见几乎都被拍下去了,理由往往只有一个,就是我们的发展还没有到那一步,太严厉的制度不适合国情。我们环境法研究圈子内部笑称,这样的做法就是在抽筋,被抽过筋的环保法律制度在现实中根本硬气不起来。
汪劲,北京大学资源、能源与环境法研究中心主任
空气污染、河流污染、地下水污染……近年来,伴随着大量环境污染事件的集中暴发,整个社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环境危机。从1979年我国首次出台《环境保护法》至今,我们的环境法治已走过了30多个年头。面对当前的环境危机,我们到底需要什么样的环境法治?
日前,曾多次参与国家环保立法工作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大学资源、能源与环境法研究中心主任汪劲教授,在接受记者记者专访时指出,面对当前日益恶化的环境,我们必须认真对待此次《环保法》的修改,目前的环境状况已经容不得中国错过这次机会。
2005年修改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时,专业人士都呼吁要增加PM2.5项目,可环保部门说什么也不加
记者:近年来,各类环境事故在不同地区频繁暴发,这是不是说明我们当下的环保法治存在问题?
汪劲:说好听点儿,是我们的环保法治存在一定问题;说不好听点儿,我们国家环保法治所走过的三十年就是失败的三十年。
单是从法律制定的角度来讲,我国与环保相关的法律制定得既早又多。1979年,当时我们国家的法律只有“九法一条例”,其中就包括《环保法》,还有与环保紧密相关的《森林法》。现如今,我国现行的法律大概有250多部,涉及到生态保护、污染防治、资源能源开发利用、循环经济等大环保方面的,就占二十七八部,是所有法律部门中数量最多的,这还不包括其他法律中有关环保的条款。即便如此,我们的环境仍一步步恶化到今天这种程度。你说,这不是环境法治的失败是什么?
记者:您所说的环境法治的失败,是指在立法上的失败吗?
汪劲:立法是最主要的因素,但不只有立法,还包括行政执法、司法等因素。在环保立法上,我们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与环保有关的法律太多、太杂,经常是新法与旧法、先进制度与落后制度混在一起,相互矛盾之处不在少数,削弱了法律整体的效力;其次,我们许多法律条文,看上去非常漂亮,一旦使用起来就会发现,不是缺胳膊就是少腿,面对现实问题时怎么也使不上劲。
举个例子。众所周知,我国法律规定污染项目在建设前,需要经过环境影响评估这个必经程序。这本是一个非常好的规定,可是偏要加上一个后缀,说建设前不进行环评也可以,后来补办就行。就是这个后缀,几乎推翻了整个环评制度。试想,一个被招商引资来的重污染项目,先期已经投入了几百上千万,补办环评时却不让通过,环保局长怎么向当地一把手交代?所以,在现实中,许多重污染项目都是在环评制度出台后上马的,就是对这一制度的巨大讽刺。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今日,生态环境部向媒体通报各地2020年1-4月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与《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的执行情况。一、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2020年1-4月,全国共下达处罚决定书28369份,罚款金额为19.20亿元,案件平均罚款金额6.77万元。2020年1-4月,行政处罚案件数量排名前五的省份为:河北、广东、山东、江苏
据外媒报道,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学院(VirginiaTech)的研究人员展示了一种绿色、可持续性的锂离子电池(LIB)制造方法,能够在电池电极生产和回收过程中不使用有害的有机溶剂。研究人员发现,通过水基工艺制造的电极与传统基于溶剂工艺制造的电极的速率性能和循环寿命相当。利用水溶性粘合剂能够利用水
生态环保领域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法律有13部,行政法规30部,国家层面有效的环境标准总数更是多达2011项。按照“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要求,生态环境部正在加快立法步伐,以推动完善最严密的法制体系。迄今为止,生态环保领域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法律有13部,行
6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召开2019年6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此前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各地督察情况时,多次通报一些地方存在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的情形。对此,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在发布会上回应表示,即将开始的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也会关注“未批先建”问题,查处力度还会更加严格。
唐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好氧发酵技术规程》(T/CECS536-2018)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正式发布实施。详情如下:近日,由市排水公司参与编制的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好氧发酵技术规程》正式印发实施,此规程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主编,北京中科博联环境工程公司、
2018年,我国环保行业上市企业的平均营收约17亿元,同比增长18%。这一数据,相较于2017年,平均营收增长显著,但增长速度明显下降。同样的,2018年环保上市企业的平均净利润1.4亿元,同比增长13%,相较于2017年增速明显,增速降低。再综合资产负载率、净资产收益率等因素,整体而言,我国环保产业在“
这40年,中国绿色版图不断扩大——从12%到21.66%,森林覆盖率几乎翻了一番。这40年,绿色发展理念根植人心——从“植树造林绿化祖国”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建设美丽中国成为共识。时光如梭。40年间,多少波澜壮阔的治山治水、治沙治污的动人故事,多少可歌可泣的追寻绿色、梦圆绿色的英模人物
从中央到地方陆续出台的政策与行动中,可以看到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与举措正逐渐升级,临海地区过去一味的“索取”式发展思路正在发生转变。9月17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白玛赤林带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开始在福建进行为期4天的执法检查工作。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
2015年新的《环保法》实施以来,全国人大又相继通过《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税法》、《核安全法》等多部法律,用法律筑牢生态环保防线。法律条文是专业的,更是枯燥的。为增强公众对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知度,宿迁市
近年来,面对更严格的新环保法,新增和升级改造现有环保设施将为我国环保行业提供巨大的市场空间。这就要求环保企业结合国内具体情况,针对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技术研发创新,开发出先进、适用、符合未来发展趋势的环保产品,以适应市场发展的需求。国企、央企和民企经常会被拿来作对比,在公益属
为提升固定污染源监测管理与信息化水平,环保部开发了ldquo;全国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rdquo;,并要求全国各省区市与ldquo;全国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rdquo;联网。环境监测总站专家表示:自行监测排污的责任主体是企业,需自证清白;弄虚作假被判刑;数据联网试运行全国性污染源监测发展曲折20
1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就《广西优化秸秆禁烧和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指出:到2025年底,全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控制在26.5微克/立方米以下,其中秋冬季(1—3月及12月)期间PM2.5浓度控制在38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维持在86%以上,蔗叶综
4月7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湖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中提到2024年,全省PM2.5浓度控制在34.1微克/立方米以内,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2%以内。2025年,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空气质量指标和主要污染物总
为支撑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与新污染物治理等工作,近期,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1327-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1328-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
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克拉玛依市VOCs与PM2.5精细化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详情如下:克拉玛依市VOCs与PM2.5精细化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5日16: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克拉玛依市VOCs
乌鲁木齐市“十四五”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项目招标项目公开招标,该项目共4个标项,合计预算1202万元。乌鲁木齐市“十四五”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5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LB1310037号提案做出答复,详情如下:贾宏伟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强化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确保我省“十四五”期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的提案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省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经与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督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十四
河南省发布地方标准《大气PM2.5组分观测站运行质量管理技术规范》,本文件规定了大气PMa.s组分观测站(的仪器配置、监测点位、站房和辅助设备、质量保证、质量控制、数据审核和传输、记录和档案、废物处置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PM2.5组分站的运行维护和质量管理。
2月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美丽河北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美丽河北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指出,到2023年,全省优良天数比率、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持续改善,所有设区的市守住不退回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后十”的底线,2
12月4日,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泰安市PM2.5与VOCs组分协同监测站补充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详情如下:泰安市PM2.5与VOCs组分协同监测站补充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SDGP370900000202202000336二、项目名称:泰安市PM2.5与VOCs组分协同监测站补充建设项目三、中标(成交)
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本级)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江苏省大气PM2.5网格化监测系统运维及质控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预算4550万元。分包一预算金额1366万元,分包二预算金额1460万元,分包三预算金额670万元,分包四预算金额782万元,分包五预算金额272万元。受江苏省环境监测
11月17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完善PM2.5和VOCs组分协同控制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详情如下: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完善PM2.5和VOCs组分协同控制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ZXTCCG2022-53项目概况完善PM2.5和VOCs组分协同控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11月14日,启迪环境发布关于子公司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公告,披露控股子公司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鹿城水务”)收到环保罚单情况,罚金合计超50万元。公告称,包头鹿城水务于近日收到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包环罚150207【2023】28号、包环罚150207【20
2022年6月,相城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前期该企业木制家具生产项目未验先投,因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停产、恢复原状的情形符合《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3.0版(11项)》第5项的规定,相城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9月初决定对其不予处罚,予以警示。2022年9月底,省厅交叉互
“因你单位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且逾期不改正,现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请签收!”这是近日合肥市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在辖区A公司送达行政执法文书的一幕。A公司因环境违法逾期不改,被环保部门重罚130万元!据了解,A公司属于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建设有一条电镀生产线,也是合
5月31日,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公告,下属控股子公司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污水”)于近日收到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环罚字〔2022〕01009号)。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于2021年12月19日对太原污水进行了调查,发现
5月25日电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地区2024年将开征碳费,但具体费率及征收机制仍不明。台“环保署”昨(24日)说,下半年除了会讨论初期费率,还首次表态也将同步研拟2030年前的费率滚动调升机制。绿色和平组织东亚分部执行总监施鹏翔说,目前碳费规划缺乏预期减量目标及长期管考机制,碳定价不只是
2014年,中国环境报曾发表《谁来配强环保一把手?》一文,分析为何有一些观点认为当上环保局局长就意味着职业官员生涯的终结。难被重用、升迁难,曾是环保部门领导干部面临的普遍境况。2022年,地方两会相继落下帷幕,全国两会即将召开。8年过去,中国环境·摸鱼工作室再次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在环保实务中,会出现对于企业的监管依据不清晰的情形,比如环保部门对于企业的监管应当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下简称“环评”)的批复还是依据法律规定?企业自行监管时,当法律规定与排污许可证中的内容出现冲突,应当依据法律规定还是排污许可证进行监管?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浙江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和《浙江省环保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详情如下:
深入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发展协作协同、生态环保联建联治、改革开放共促共进、城乡建设走深走实、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合力打造区域协作的高水平样板。“十四五”期间,川渝两地生态环境部门将以重大战略协同为统揽,以成渝相向共兴为引领,以毗邻地区合作为突破,共同努力将成渝地区建设成为经济
1月5日晚,国中水务公告称,下属子公司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下称秦皇岛污水公司),近日收到了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按日连续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显示,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3月2日以及3月9日对秦皇岛污水公司进行调查,发现其存在水污染物超标排放行为。随后,秦皇岛市生态
茂名永诚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诉茂名市生态环境局、茂名市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纠纷案(入选2019年度广东法院行政诉讼十大典型案例)【案例要旨】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时,应当注重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于违法行为轻微并已得到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一般不应予以处罚。【案情及裁判】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