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核电核电技术政策正文

能源局:征集核应急设备研制课题承担单位

2013-07-11 15:09来源:国家能源局关键词:核电设备核应急核电站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三、注意事项

1.课题申报单位应根据本项目申报指南编写《课题申请书》、《课题概算书》。

2.课题必须由法人(单位)提出申请,法人是课题依托单位,且必须指定一名自然人担任课题申请负责人。每个课题申报只能有一个课题申请负责人和一个依托单位,课题的协作单位不能超过5家。

3.课题申请单位应符合的基本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过去两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包括:大学、科研机构等事业法人;中方控股的企业法人。

4.课题负责人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55岁(含)以下(按指南发布之日计算);

(3)具有高级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

(4)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

(5)过去三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能源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5.申请单位提出的国拨经费申请额不得高于申报指南规定的国拨经费控制额,自筹经费与国拨经费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1:1,否则不予受理。

6.课题申报受理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7月15日(星期一)17时。课题申请单位于截止日期前,将打印版申报材料7本和电子版光盘报送至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

7.课题评审论证后,由项目牵头单位统一组织评审确定的课题承担单位编写《项目实施方案》,经上级主管单位(部门),或省级和计划单列市的能源主管部门申报。

8.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晨雷祥孙嘉弥

联系电话:18610219580010-68505646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

邮编:100824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核电设备查看更多>核应急查看更多>核电站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