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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全文

2013-08-05 18:0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脱硫锅炉脱硝大气污染物排放标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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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新建锅炉 new boiler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锅炉。

3.4. 蒸汽锅炉 steam boiler

用以生产蒸汽(水蒸气)的锅炉。

3.5. 热水锅炉 hot water boiler

用以生产热水的锅炉。

3.6. 有机热载体锅炉 organic fluid boiler以有机质液体作为热载体工质的锅炉。

3.7. 标准状态 standard condition

锅炉烟气在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 325Pa 时的状态,简称“标态”。本标准规定的排放浓度均指标准状态下干烟气中的数值。

3.8. 烟囱高度 stack height

从锅炉所在地±0 地表面至烟囱排放口的垂直距离。位于地表面以下的锅炉应扣除从锅炉所在地表面至±0 地表面部分。

3.9. 氧含量 O2 content

燃料燃烧时,烟气中含有的多余的自由氧,通常以干基容积百分数来表示。

3.10. 重点地区 key region

根据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在国土开发密度高,或大气环境容量较小,容易发生严重大气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地区。

4. 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1. 自 2015 年10 月1 日起,在用锅炉执行表1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1 在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单位:mg/m3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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