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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实施流程管理面临的四大问题

2013-08-20 09:57来源:万方数据关键词:信息化ERP流程管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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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管理是由西方发达国家引进我国的,是一套科学、成熟的管理模式。美国通过流程管理变革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功,尤其是在军事上。但是,这并不能说明先进的流程管理就完全适合我国的国情和企业,只有密切结合国家法律、法规、经济等外部社会环境和企业自身内在经营发展要求,实行流程调整和优化,方可运用得当有效。在此,笔者认为国有企业实施流程管理应当主要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正确处理流程管理与职能管理的矛盾

西方流程管理与职能管理是不能兼容的。传统的职能管理模式主要通过明确管理职责、划分管理职能、分配工作任务等形式来完成各项工作,这种粗线条的管理模式通常情况下会造成管理职责界面不清、工作任务重叠、工作效能低下等问题。西方流程管理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诞生的,企业希望通过快捷、通畅的线性流程管理,解决职能管理任务重叠、效率低下的问题,以达到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的目的。

但是,在公有制体制下,我国国有企业目前尚无法摆脱传统的职能管理束缚,因而推行流程管理不能盲目排斥职能管理,而是要尽可能地兼容职能管理思想。一方面,企业应通过将管理职能有效地分配到流程对应的管理环节,保持流程管理目标与职能管理目标的一致性,进而保证流程运行符合职能分配要求;另一方面,企业通过建立、健全、细化关键控制环节的管理标准,消减职能管理分配工作任务形成条块分割格局对流程运行产生的负面影响,尽可能地提高流程运行效率。

二、再造流程应充分考虑会计、税收等法规管理环境

任何一种管理模式都会受到外围环境的影响,流程管理也不例外。西方流程管理运行通畅,主要取决于它的经济环境和管理环境,而在我国则也要考虑经济法规、会计法规、税务法规等管理环境影响,否则就会产生一定的负面效果。例如,西方国家税收一般是建立在收付实现制基础上,只要企业收到货款就应当履行纳税义务,因此西方企业再造付款流程就以收到采购产品为标准(无需结算发票),这样加速了资金周转,提高了工作效率。但是,我国税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如果国有企业在未收到结算发票时就支付货款,则可能成为对方单位故意拖延开票来延迟纳税时间以达到不合理节税的目的,因此国有企业发票单据成为企业支付结算款的重要管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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