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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治理急需财税政策强力支持

2013-09-05 09:19来源:中国环境报关键词:环境治理税收优惠环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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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有税收政策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作用不充分

资源税课税范围的有限性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非税资源的过度消费与浪费,而较低的定额税率使得企业的资源税收成本有限。虽然原油、天然气已经改为比例税率、从价计税,但是我国能源消费以煤炭为主(2010年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68%),因此,资源税改革对环境保护的作用还不太明显。

消费税课征范围过窄不利于消费税环境保护功能的发挥,而且消费税主要在生产环节征收,很多的消费者对消费税知之甚少,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消费税的环保功能。

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均实行定额税率而且税率较低,对保护土地资源作用有限。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一种附加税,以纳税人应缴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计税基础,按比例征收,从而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这一税种对优化环境的功能和作用。

而现有的税收优惠措施范围有限而且形式以减免税为主,不够灵活多样。实践中如果纳税人对相关优惠政策不了解,有可能享受不到应有的税收利益,从而影响其环境优化的效果。

三、排污权交易制度发展缓慢

目前,我国的排污权交易市场平台和价格机制还不够完善。自2007年11月10日第一个排污权交易中心在浙江省嘉兴市挂牌成立以来,不少省份都初步建立了排污交易平台。目前,江苏南通、浙江嘉兴等不少地区已有排污权交易的实例,不过都是在环保局撮合下企业间点对点的交易。排污量的拍卖仍属于环保机构参与的一级市场,虽能增加一定的收入,但是对企业减少污染排放的刺激效应不强。促进企业进行技改减排的二级交易市场还有待开发。

优化财税政策建议

增加环保财政投入,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环境税收政策;创新价格机制;实施政府绿色采购,引导可持续消费。

长期来看,在环境治理方面应充分发挥财政的调节作用和税收的限制与引导功能。一方面,通过征收税费抑制资源浪费和污染物排放;另一方面,通过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手段促进节能设备的开发与应用,改善生态环境。

第一,增加环保财政投入,加强监督管理。

一是加大节能和环境治理的资金投入。进一步增加环境保护预算资金,并逐步提高环保资金财政投入占GDP的比重。进一步完善环保资金的投入结构。环保资金投入应以转变产业结构为主,支持节能减排技术的开发与利用,加快技术升级与改造,尽快淘汰落后产能。

二是创新投入机制。除了预算投入之外,积极运用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较为灵活的财政补助方式,支持环保项目的研发与建设。财政贴息能够更充分地利用信贷资金,补充公共财政预算环保资金的不足;“以奖代补”方式相对于直接补助,更能激发企业改善环境的积极性。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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