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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4年试点大用户直购电 限制为火电机组

2014-01-15 15:18来源:经报网关键词:大用户直购电火电企业销售电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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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记者从江西省发改委获悉,为实现电力与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江西制定2014年度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实施方案。

据了解,方案对准入电力用户的条件进行了限制。企业用电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上、年均用电负荷在2万千瓦以上且相对稳定,环保排放达标,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单位能耗水平达到相关国家标准和地方性标准要求的可以准入。符合约束性条件的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优势产业以及已实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的工业企业优先纳入直接交易试点范围。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方案对发电企业(及机组)的条件也进行了限制。2013年底前并入江西电网主网运行的统调火电企业;机组应是单机容量在30万千瓦以上,脱硫、除尘设备正常投运且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的常规燃煤机组。参加试点的电力用户、发电企业,应当是具有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信用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内部核算的大用户、发电企业经法人单位授权,可参与试点。

另外,参与直接交易试点的电力用户支付的购电价格,由直接交易价格、电网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三部分组成。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通过自主协商、自由竞价等形式确定直接交易价格。基本电价执行江西省电网现行销售电价表中大工业用电的基本电价标准;电量电价(不含网损)按国家发改委批复的价格执行,损耗率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电力用户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电网企业代为收取。

方案规定省电力公司公平开放电网,为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提供输配电服务,确保电能质量,确保电网线路可靠稳定运行,直接交易不另收辅助服务费用。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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