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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开发兼顾鱼类生存 增殖放流不是万能钥匙

2014-02-12 10:22来源:中国能源报关键词:水资源水电开发增殖放流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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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就是要加强管理。在长江捕鱼有人管,但是在长江钓鱼没人管,所以我们呼吁长江禁渔,或者限定一定的捕捞区域,捞起来养殖,严厉打击非法的捕捞活动。在我们国家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水里的东西没有陆上的东西管得好,没有引起足够的认识和重视。以鱼类为例,虽然我们有《渔业法》,但它是从产业角度、保障蛋白质供给的角度考虑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虽然规定了,水里的归农业部管理、岸上的归林业部管理。但农业部主管粮食安全,属于生产型部门,保护作为其一项职能,并不是其核心业务职能,因此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投入等方面都缺乏应有的重视。

“应该从整个流域考虑,增殖放流与保护区相结合”

记者:从大环境上讲,开发水电是不是应该?

危起伟:水电比火电重要,水电肯定是应该建的。现在金沙江的开发都在狭窄的V型河谷,兼顾水生生态的保护,是不是一定要把所有的水头都利用完了?为了不让鱼类灭绝,是不是可以留出200-300公里不建水电站?现在金沙江基本上成了库头加库尾,中游还有金沙、银江,地方又插了一杠子。建了大坝以后,能做的就尽量做鱼道。

记者:鱼道在我国,从葛洲坝之后就没有再考虑了。

危起伟:长江的鱼类,游泳能力不强的如鲤鱼、鲢鱼,上个世纪60-70年代,建的很少,技术也薄弱;游泳能力强的如鲑鱼、鲱鱼,讨论也是担心找不到口子,即使建了也游不过去。第二个考虑的问题是,过去了以后干什么。从狭窄型的河道上溯到大水库之后,动辄400-600公里范围,没有什么流速,进去了之后会晕头转向,找到方向都是个问题。所以我们说,一要保证鱼过去之后有栖息地,特别是产卵场;第二个就是上去了怎么下来,这又是一个技术难题。

现在环保部的倾向,就是建水电站必须投入环保措施,比如增殖放流和建鱼道。如果上面没有栖息地,建鱼道是没有意义的。尤其是高山峡谷地区的水库,规定在坝址附近必须做增殖放流站,是很困难的。现在就是逼着做,高价钱也要做,结果变成水库渔业了,不是为天然保种的目的。钱倒是投了很多,我们就是觉得应该把这些钱集中起来,从整个流域来考虑,将增殖放流站与保护区河段相结合,做一些实实在在的保护。再就是搞生态补偿调动积极性,长江赤水河划为保护区之后,航道整治都没法做,抱怨也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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