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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供电局组织开展“年阶梯电价”宣贯工作

2014-03-03 21:10来源:贵州省江口供电局作者:刘宇关键词:江口供电局新电价政策阶梯电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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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为贯彻执行好贵州省阶梯电价新政策,确保新电价政策的稳步推进和执行,江口供电局组织市场部、基层供电负责人、收费员等30余人对执行新的“年阶梯电价”政策进行宣贯。

据了解,本次新的执行政策是贵州省物价局对全省阶梯电价政策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月度执行调整为年执行,同时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月设置10千瓦时的免费用电量不变,但免费电量的兑现方式由现行的“即征即退”改为“先征后返”,供电部门先按照实际用电量收取电费,再由民政部门将免费电量金额按年兑现到用户。

宣贯会上,宣读了贵州省物价局下发黔价格[2013]325号文,及相关实施细则,对实施细则进行了逐条解释,并对如何做好客户宣传,让客户尽早知晓年阶梯电价,以及执行内容等工作进行了详细地安排,为年阶梯电价在江口电网内的顺利实施打下良好基础。

作者: 刘宇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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