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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所有制方案已上报 未明确民资参股上限

2014-05-12 09:40来源:华夏时报 作者:陈岩鹏关键词:混合所有制电力领域中石化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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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从上述消息人士处获悉,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并未明确民资参股的具体上限数字,但方案提出,可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包括机制需要、资金需要等来确定股权比例。

国资委一位官员也对本报记者说:“一些国企负责人也来委里问过参股比例的问题,委领导也没给出个具体的数字,但说可以尽量低,只要能保证相对控股就可以。”

“因为国资降低股权比例,就是为了引入更多有信用、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目的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该官员称。

上述消息人士认为,按照方案的表述,电力、电信、石油、石化、铁路,包括资源开发等领域都可以放开,率先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事实上,中石化已拿出油品销售业务板块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参股;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了泰康人寿和江苏悦达作为战略投资者;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也将允许民资参股部分中电投旗下子公司和建设项目。

“尽管相关改革方案还未正式出台,但现在总的原则就是,有一些明确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先往前推,容易干的先干。”上述国资委官员说。

全国工商联今年在两会上建议,国有资本应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或者只保留参股权,通过减持、增资扩股和发展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吸收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

据上述消息人士透露,国有资本不需要控制并可以由社会资本控股的国有企业,可采取国有参股形式或者全部退出,在一般竞争性领域,民资入股比例将不设限制。

“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出台以后,将由企业自己提出来,什么样的股权结构比较好。但作为出资人,国资委要考虑国家的需要,这个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处于什么地位,由此提出国资占多少股权更合理。”上述国资委官员称。

改革难点待解

在部分国资人士看来,走混合所有制道路是民营企业进入垄断行业的有效途径。国资委公开的数据显示,央企及其子企业引入非公资本形成混合所有制的企业已经占到总企业户数的52%,超过半数的央企属于混合所有制企业。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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