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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改:成于电价败于拆分

2014-06-22 10:38来源:华夏能源网作者:刘纪鹏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国家电网售电侧管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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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年电改为何“只改体而不改制”?

众所周知,垄断的实质在于通过垄断价格来攫取垄断利润。但是,透过现象看本质,中国的垄断国企,不管是电网还是石油,有哪一个能自主决定自己产品价格?决定这些企业产品价格的“有形之手”在国家发改委。分析中国的企业垄断,经济垄断只是表象,行政性垄断才是本质。以电为例,无论上网电价还是下网电价,无论是发电电价还是输电电价,都是由发改委审批之手决定的,具体竟能管到一厂一价,甚至一机一价。

因此,我国电力改革理应抓住电价这个“牛鼻子”,真正打破行政垄断,实现“放开发电和售电两边,管住输电和配电中间”的市场化模式,然而这需要中国行政垄断者勇于放弃自身的权力和利益进行自我革命,然而令人失望的是,他们总是革企业的命积极,革自己的命消极。

最令人遗憾的是,中国电力改革最需要进行自我革命的国家发改委偏偏又是电力改革的主导者。于是出现这样一个局面,每当改革到关键时刻,被改革者总能把改革视线成功地转移到企业头上,这就是仅搞企业改体的“拆分”,却不触动改制为核心的电价的真实原因。

然而,在激进改革者和激进媒体的笔下,无论是电网还是石油,它们不仅是冥顽不化的不改革者,甚至其干部和员工也成了腐败的特殊利益集团和阶层,而与一般民众相对立。而无论是高铁速度还是特高压电网明明是当今国人最值得骄傲的两项技术,而在他们的笔下又都成了批判中国发展模式的典型案例。批臭了高铁速度,批倒了特高压技术,也就否定了以国有资本为主导的中国改革模式。

四、必须明确电改风险和失误的责任主体

电力改革的成功在电价改革,而电价改革的成功在国家发改委放弃行政垄断的电价审批制,实现发电厂商和大用户直接见面,国家电网公司从统购包销到收取过网费的市场化改革。必须强调指出的是电力改革的风险也在电价,而电价改革的风险在电网的盲目分拆和私有化。电网改革必须谋定而后动。

应该指出,目前盲目主张拆分国家电网的人就那么几位,其思路有两种且变来变去反正是一门心思要拆分:一是从纵向功能上主张立刻对输、配电网进行分切,二是从横向区域上对国家电网搞“0+4”或“一分为五”的分拆,这两种思路合在一起就是危险的“破碎式”改革。

电网改革必须明确风险和失误的责任主体,回顾1998年以后的电力体制改革,国家发改委是电力改革领导小组的“牵头人”。然而这个部门只有改革的权力,却不承担改革的风险,以至于2002年国电公司解体后,无论是三年电荒的发生,还是电价的上涨都找不到具体的责任人。

电力改革十五年后的今天,某媒体再次发出所谓“新一轮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方向已定,国家电网有望一拆为五”的报道,我认为这样的报道轻言是不负责任,重说是误导电力改革方向。如此重大的报道依据何在?媒体该不该承担责任,应引起人们关注和讨论。【作者:刘纪鹏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博导,本文选自其新浪博客,原文标题为《电改成于电价败由拆分》】

原标题:刘纪鹏:“拆分国家电网”在误导电改 打破发改委行政垄断审批电价是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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