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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4年农村地区“减煤换煤、清洁空气”行动实施方案》

2014-07-02 13:51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清洁空气燃煤排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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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北京市人民政府获悉,关于《北京市2014年农村地区“减煤换煤、清洁空气”行动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2014年农村地区“减煤换煤、清洁空气”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6月7日

北京市2014年农村地区“减煤换煤、清洁空气”行动实施方案

2013年,本市通过实施农村地区“减煤换煤、清洁空气”行动,超额完成减少劣质燃煤80万吨使用量的目标任务,有效减少了大气污染物排放,农村地区用能结构和空气质量得到了改善。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在继续执行2013年农村地区“减煤换煤、清洁空气”行动政策措施、工作要求的基础上,现就2014年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整村推动、区域覆盖、主推型煤”为原则,继续按照城市化改造上楼一批、拆除违建减少一批、炊事气化解决一批、城市管网辐射一批、优质燃煤替代一批(以下简称“五个一批”)方式推进农村地区“减煤换煤”工作。

(一)在巩固2013年通过优质燃煤替换实现“换煤”30万吨的基础上,2014年实现“减煤换煤”总量150万吨;完成10万户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提升供电能力,并以此为基础力争完成5万户农户“煤改电”工程;完成40万户农村住户炊事气化工程。

(二)推动六环路以内城乡结合部地区、新城周边地区、重点乡镇规划中心镇区以及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核心区周边地区(包括道路沿线)等4类重点区域的村庄全面实现“减煤换煤”。海淀区、门头沟区在2013年实现农村地区“减煤换煤”全覆盖的基础上,2014年要继续巩固成果。其他区县要以整村推进方式为主,全市累计实现50%以上的农村住户实施“减煤换煤”。

2014年“换煤”工作主要以推广符合北京燃煤排放标准的优质型煤(以下简称“京标煤”)为主。

二、完善政策

(一)扩大享受政策范围。通过“五个一批”方式实施农村地区“减煤换煤、清洁空气”行动的区县或地区,其村集体公共服务场所(村委会办公场所、村级公共服务及活动场所等)也可享受相关政策。

(二)完善部分政策措施。

1.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区县2014年度取暖季农村地区“减煤换煤”完成总量按照每吨200元的标准实行奖励(其中2013年已实施“换煤”且2014年继续实施的,仍按此标准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由区县统筹使用,专项用于“减煤换煤”工作。

2.由市发展改革委编制全市农村电网扩容改造规划,会同电力供应企业推进农村电网扩容建设,对完成扩容改造的村庄实施农户“电采暖”工程。

3.对使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等新能源新技术的设备购置费用,由市、区县财政进行补贴。

减少劣质燃煤使用和农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其他方面政策以及农村取暖煤改电、太阳能热利用、天然气入户、液化石油气下乡和沼气利用政策继续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3年农村地区减煤换煤清洁空气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51号)的有关规定。

原标题: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4年农村地区“减煤换煤、清洁空气”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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