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监察政策正文

《宁夏2014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14-07-07 10:41来源:宁夏环保厅关键词:环保专项行动环保电价大气污染防治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督查督办。各级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结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国务院关于化解过剩产能及淘汰落后产能文件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等5部门《关于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意见》(经国务院同意印发)、近年来环保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情况、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状况、主要流域重点断面水质监测情况等确定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地市级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重点督查问题突出、污染较为集中的区域,及时发现薄弱环节,纠正存在的问题,指导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各地要围绕工作重点对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对排查整改不到位、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不力的,要采取通报批评、约谈当地人民政府负责人等措施。

(三)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执法效能。要坚持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三个机制,实行明查与暗查、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昼查与夜查、工作日查与节假日查、晴天查与雨天查五个结合,并对重点污染源和问题突出企业实行驻厂监督。确保监督检查到位、查处执行到位、整改落实到位,用全方位、全时段、全角度的执法检查预防、打击和震慑环境违法行为。

(四)实行信息公开,引导公众参与。各级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积极推进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畅通投诉渠道,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邀请群众参与执法检查,保障群众的环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加大对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查处和督办力度,认真调查媒体、网络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环境问题,及时公布查处和调解结果,积极回应媒体报道和社会关切。制订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环保专项行动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主动公开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

2014年6月25日前,各地级市、宁东基地管委会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根据本方案要求,确定整治重点,印发具体工作方案,完成环保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并将动员部署情况和实施方案报送自治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排查和整治阶段(7月至9月)

各级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集中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以及重金属排放企业、医药制造企业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检查,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整治一批污染企业。

(三)督查阶段(10月)

2014年10月20日前,各地级市、宁东基地管委会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本行政区重点地区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自治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于10月底前对重点流域、区域的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督查。

(四)总结和信息公开阶段(11月)

2014年11月10日前,各地级市、宁东基地管委会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任务分工向办公室提供相关材料,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向社会公开环保专项行动有关信息,完成工作总结报告,并报送自治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原标题:关于印发《2014年宁夏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环保专项行动查看更多>环保电价查看更多>大气污染防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