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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所有制的大智慧:国企国资是当仁不让的角色

2014-07-14 16:31来源:《国企》杂志作者:鲁宁关键词:混合所有制电力体制改革能源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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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新时期的“经济统一战线”

我们先来做一道算术题。假定某国企在“混改”前的总股本为80元,经民资持股后的总股本上升为100元,其中国资占80元,民资占20元。二者差额是60元。再假定3~5年后,该“混企”的总股本递增至200元,在维持国资与民资占股比例不变的前提下,国资股本已增加到160元,民资股本递增至 40元,二者差额扩大到120元。如此这般,十八届三中全会所设定的国资“保值增值”目标将在不露声色中悄然实现,提高国企国资竞争力和主导作用,皆从抽象变得触手可摸。这难道不是“混合所有制所”隐含的不易为常人所察的魅力所在?

针对“私有化”之杂音,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这段表述对于常人似乎更为抽象,可如果结合上文分析和所做算术题重新理解,再重新思考从现在起究竟该通过何种手段和途径来“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毫无疑义,“混改”是主要手段,“混合”是主要途径。所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是未来若干年间,巩固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抓手。

常言道,资本是“死”的,经营资本的人是活的。资本有人掌控运作,人之灵性就会感染资本并对资本趋利避害。非公资本参股国企国资,假以时日,自会在潜移默化中,改变非公资本持有者对国企国资所持的看法和态度,使看法和态度由非理性变得渐趋客观公允。至少会对国企国资有个重新认识。

笔者一再强调“混改”之政治属性,在于建立一个观察和体悟“混改”核心价值的新高地。话到此,敏锐的读者已不难体悟,“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若操作上大体得当,无疑还具有逐步为国企国资“正名”的额外疗效。

“混改”将在国企管理层与国企员工之间,国企国资与民企民资之间,“混企混资”与民众之间,政府与市场之间,逐步形成共同存在、共同发展、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国中有民”的新的广泛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统一战线”。人们不妨设想,一旦民企民资与国企国资在项目投资、资本经营、商品生产、提供服务等环节充分“混合”,国企与民企、国资与民资将在很大程度上由原先的“对立面”涅槃为“利益共同体”。它一不改变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二不伤及基本经济制度,三对非公资本进行了“利益捆绑”,可谓一石击数鸟,何乐而不为?

可见,大力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绝不仅仅是为了发展经济而力推的“战术动作”,而是执政党审时度势抓住历史机会巩固执政之基,实现共同富裕而实现中国梦的一大战略部署,其所隐含和必将彰显的政治大智慧(601519,股吧),只有中国共产党这样拥有开阔政治胸襟和民生担当的执政党才敢主动顺势而为。

原标题:“混合所有制”的政治大智慧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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