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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零碳发展模式”对中国的借鉴意义(图)

2014-07-15 13:34来源:能源与环保作者:车巍关键词:丹麦风电风力发电低碳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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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绿色发展模式”的缘起及形成过程

20世纪70年代以前,丹麦93%的能源消费依赖进口,但1973年爆发第一次世界石油危机后,油价涨幅达到3~4倍。1979年,第二次石油危机爆发,石油提价严重加大了丹麦国际收支赤字。受到两次能源重创之后,丹麦开始尝试改变过去依赖于传统能源的模式,在能源消费结构上,努力实现从“依赖型”向“自力型”转变。

其结果是:从1980年代至今,丹麦的经济累计增长78%;能源消耗总量增长几乎是零;二氧化碳气体排放量降低了13%,实现了经济发展和能源消耗脱钩,证明提高GDP和人民生活水平并不意味着消耗更多能源。目前,丹麦已经成为石油和天然气的净出口国,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方面,特别是风力发电和生物质能热电联产应用,在欧盟成员国中处于领先地位。由于大量采用节能技术和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丹麦在能源供应和温室气体减排方面的各项指标普遍优于其他发达国家。目前,丹麦能源自给率是156%,日本和美国分别为18%和71%;丹麦人均能耗为3.6吨油当量,日本和美国分别为4吨和7.7吨。人均温室气体排放量丹麦为10.4吨,日本和美国分别为9.4和19.7吨。在此基础上,丹麦设定了新的目标:在2050年之前建立一个完全摆脱对化石燃料依赖、并且不含核能的能源系统,这被称为丹麦的“第二次能源革命”。欧盟设定的目标是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占比达到20%,而丹麦已经提前在2011年实现了这个目标,并计划在2020年将可再生能源的比例提高到35%,使风力发电占全国总用电量的50%(如今为21%)。丹麦的绿色技术和产品的出口量占本国出口总量的百分比在欧盟15国中位列第一。目前欧盟的能源政策的诸多参考依据,均源于丹麦。

“丹麦绿色发展模式”的五大关键要素

丹麦建设人类绿色能源“实验室”打造绿色可持续发展模式的成功经验,具体可归纳为以下五大要素:

一、政策先导

丹麦政府把发展低碳经济置于国家战略高度,制定了适合本国国情的能源发展战略。丹麦政府认识到,由一个强有力的政府部门牵头主管能源非常必要。为此,丹麦能源署于1976年应运而生。该部门最初是为了解决能源安全问题,后来,该部门从国家利益高度出发,调动各方面资源,统筹制定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并组织监督实施,管理重点逐渐涵盖国内能源生产、能源供应和分销以及节能领域。始终坚持节能优先,积极开辟各种可再生能源,即“节流”与“开源”并举的原则,大力开发优质资源,引导能源消费方式及结构调整。值得一提到是,政府顺从民意,因全民公投反对,放弃了最初准备开发核能的计划,从长计议,迅速厘清了以风能和生物质能等符合丹麦国情的新能源政策。在紧随成功实现能源结构绿色转型升级,经济总量与能耗和碳排放脱钩之后,2008年,丹麦政府还专门设置了丹麦气候变化政策委员会,为国家彻底结束对化石燃料的依赖,构建起无化石能源体系设计总体方案,并就如何实施制定路线图。

为了推动零碳经济,丹麦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例如利用财政补贴和价格激励,推动可再生能源进入市场,包括对“绿色”用电和近海风电的定价优惠,对生物质能发电采取财政补贴激励。丹麦采用固定的风电价格,以保证风能投资者的利益,风能发电进入电网可采用优惠价格,在卖给消费者之前,国家对所有电能增加一个溢价,这样消费者买的电价都是统一的。另如,丹麦政府在建筑领域引入了“节能账户”的机制。所谓节能账户,就是建筑所有者每年向节能账户支付一笔资金,金额根据建筑能效标准乘以取暖面积计算,分为几个等级,如达到最优等级则不必支付资金。经过能效改造的建筑可重新评级,作为减少或免除向节能账户支付资金的依据。

二、立法护航

在丹麦的可持续发展进程中,政府始终扮演着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主要是从立法入手,通过经济调控和税收政策来实现的,成为欧盟第一个真正进行绿色税收改革的国家。自1993年通过环境税收改革的决议以来,丹麦逐渐形成了以能源税为核心,包括水、垃圾、废水、塑料袋等16种税收的环境税体制,而能源税的具体举措则包括从2008年开始提高现有的二氧化碳税和从2010年开始实施新的氮氧化物税标准。

在各税种中,丹麦对化石能源的课税最高。例如电费就包含高达57%的税额,如果用户不采取节能方式,就要付出更高昂的代价。再以丹麦的汽车购置使用税为例,消费者需要支付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和牌照注册费,税费加起来约相当于汽车价格的200%,因此丹麦小汽车的价格比其他欧盟国家高出两倍。同时,能源税包括从2008年开始提高原来的二氧化碳税并从2010年开始实施更加严格的氮氧化物税标准。另一方面,丹麦政府对于节能环保的产业与行为进行税收减免。例如,为了鼓励对风电的投资,丹麦政府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到90年代中期对风机发电所得的收入一直没有征税。在运输领域,对电动汽车则实行免税。并要求生物燃料的使用必须占运输燃料消耗到2020年要达到欧盟制定的目标10%。这种税收优惠与减免政策起到了很好的导向作用,对排碳量少的新能源收税低,促使更多人自觉通过经济调节,选择价格和污染相对较低的能源。

值得一提的是,政府出台有利于自行车出行的道路安全与公交接轨等优惠政策和具体措施,自行车成为包括王室人员及政府高官在内多数民众日常出行的首选。如今,全国人口550万自行车拥有量超过420万辆,人均拥有量为0.83辆(我国为0.32辆),成为名副其实的“自行车王国”。

三、公私合作(PPP)

丹麦绿色发展战略的基础是公私部门和社会各界之间的有效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国家和地区在发展绿色大型项目时,在商业中融合自上而下的政策和自下而上的解决方案,这种公私合作可以有效促进领先企业、投资人和公共组织在绿色经济增长中取长补短,更高效地实现公益目标。丹麦南部森讷堡地区的“零碳项目”便是公私合作的一个典型案例。(详见本文末尾将对“零碳项目”的案例介绍。

原标题:丹麦“零碳发展模式”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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