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风电风电产业国际正文

美国新能源政策的立法演进

2014-07-21 16:05来源:学习时报作者:张宪昌关键词:美国风电新能源能源政策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此外,2009年2月由奥巴马总统签署的《2009年美国复兴与再投资法案》是近几年来美国关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方面获得生效的最新一部法案(enrolled law)。该法案第四章为能源和水发展,赋予了新能源财政激励的权利。其中能源部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局(EERE)获得财政拨款168亿美元,接近2008年的10倍。这项拨款除大部分用于支持直接补助和返款(有些是履行《2007年能源独立和安全法案》的相关规定)外,有25亿将用于支持EERE的应用研发与部署计划,包括8亿美元的生物质项目、4亿美元的地热技术项目。法案还设计了新能源的市场融资方式,允许各州和地方政府总共发行40亿美元的清洁能源债券,即16亿美元的可再生能源债券(CERBs)和24亿美元的合格节能债券。

除了综合性的能源法案外,美国还设有专门性的单一能源法案。从整体上来讲,美国新能源产业发展政策立法表现出稳定性、连续性和强制性的特点。由于在内容制定上非常详细,从而政策工具在实施上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应用性。例如,单就补贴一项,就分为直接补贴、税收补贴、研发补贴、特殊优惠和贷款担保等多种形式。这表明美国在制定能源政策时,充分考虑了产业发展的特点和市场调控的作用,是非常严谨、认真和细致的。

从历史实践来看,美国新能源产业发展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也遭受了巨大的现实阻力。由于传统能源价格的不确定性与间断性,政党之争掩饰下的能源利益集团冲突,以及社会公众的认同感程度变迁,美国新能源产业发展战略确立,具有典型的渐进主义特征。

2009年,尽管奥巴马上台之后,抛出了绿色能源新政,极力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但这并不意味着其发展过程是一帆风顺的。例如,2009年7月2日美国众议院通过的《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虽然在国际社会上产生了重大影响,但却在美国参议院遭拒,其结果不了了之。在2013年10月1日美国联邦政府的“关门”事件中,能源部等部门有超过50%的雇员被迫休假。这些均影响到美国新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的实施。

尽管如此,美国新能源发展已今非昔比。根据美国能源信息署2014年5月发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由可再生能源和核电组成的新能源(未扣除水电)供应了美国国内21%的能源产量,满足了美国18%的一次能源消费,美国能源自足率达到84%。新能源已经成为美国能源独立和安全的重要支柱,担当主导能源的使命翘首可盼。

原标题:新能源政策的立法演进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美国风电查看更多>新能源查看更多>能源政策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