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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14-08-01 08:3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VOCs清洁能源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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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四川阆中市人民政府获悉: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精神,按期完成南充市政府与我市签订的《阆中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同时结合《南充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等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有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大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本着统筹兼顾、防治并重,分区管控、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完善机制的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以转变方式、调整结构、优化布局为着力点,以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区域协作相协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持久战与攻坚战相配合,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监管有力、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为建设"中国最具吸引力的国际休闲旅游城市"创造良好的生态条件。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17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污染天气进一步减少,力争消除中度和重污染天气。

(二)具体指标。2014至2017年,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逐年下降。到2017年,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比2012下降5%以上,城区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扬尘整治专项行动

1.加强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整治。严格建设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监管。积极推行绿色施工,城区工地做到"一硬四有"(即硬化进出口道路,有沉砂池、冲洗设备、保洁人员、视频监控),全面推行湿法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必须进行地面硬化,运渣车辆必须经自动喷洗装置清洗后出场;制定、完善和严格执行建设施工管理制度,全面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城市主城区工地做到"六必须"(必须围挡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及时洒水作业、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筑垃圾、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加强建设工地监督检查,对大型工地充分采用视频监控、仪器现场监测等方式,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降尘、压尘和抑尘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严处重罚。推进堆场扬尘综合治理,强化堆场的监管,积极开展"扬尘控制示范工地"创建活动。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2.强化城市道路扬尘防治。采用绿化和硬化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绿化带"提档降土"改造工程和裸土覆盖工程,减少城市道路两侧裸土面积;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严格审批发放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全面实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渣土运输车辆需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杜绝超载冒载;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增购高效的机械化清扫车、高压冲洗车,提高冲洗降尘频次和质量,加大洒水降尘力度;加强城市道路路政养护管理,控制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减少路面破损和路面施工;加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度,对抛洒滴漏、带泥行驶、道路乱开乱挖以及擅自清运工程渣土等行为,予以严格查处。积极开展"扬尘控制示范道路"创建活动。到2014年12月底前,全市城区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完成密闭运输改造。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交运局、交警大队

3.推进堆场扬尘综合治理。强化料堆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行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大型料堆场应建立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生产企业中小型堆场和废渣堆场应搭建顶篷并修筑防风墙;临时露天堆放的应加以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对长期堆放的废弃物,应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积极推进粉煤灰、炉渣、矿渣的综合利用,减少堆放量;加强政府储备土地管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政府储备土地倾倒建筑弃土和生活垃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占用政府储备土地进行搭建工棚、设施等建设活动。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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