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火电火电动态政策正文

国务院印发对口支援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方案:鼓励央企承担帮扶任务(全文)

2014-08-25 08:54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企业支援藏区国务院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二)制定支援规划。支援省(市)会同受援地组织编制本省(市)对口支援规划,明确重点领域和项目,经受援地所在省发展改革部门综合平衡后,报经济社会发展组审核,由支援省(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2014—2015年,援受双方编制2年期对口支援计划。2016—2020年,编制5年期对口支援规划,并适时组织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根据需要,支援省(市)还可会同受援地编制人才交流、就业、培训、教育等对口支援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协助受援地做好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依据对口支援规划,支援省(市)会同受援地及时编制下达对口支援年度计划。

(三)安排支援资金。天津市、上海市和浙江省要按照东西扶贫协作机制要求,统筹考虑三省藏区以外其他贫困地区的平衡关系,与受援省协商确定对口支援三省藏区资金规模。广东省(含深圳市)要按照承诺,安排对口支援资金。

(四)做好协调服务。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支持、业务指导和协调服务,指导做好对口支援规划与国家有关规划的衔接。除党中央、国务院有明确要求外,各部门不得向支援省(市)或受援地下达对口支援任务。四川、云南、甘肃三省和受援地政府要加强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支援省(市)沟通协调,建立对口支援项目绿色审批通道,积极做好规划组织实施工作,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五)加强监督检查。援受双方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金项目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建立健全考核评价、监督检查、统计报告、信息通报、违规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及时掌握对口支援工作进展,推动对口支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经济社会发展组要加强对对口支援三省藏区工作的跟踪分析与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电力企业查看更多>支援藏区查看更多>国务院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