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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发布燃煤机组所在地区及其调价标准公布(全文)

2014-09-15 09:26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环保电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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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继续执行脱硝、除尘电价

对脱硝、除尘排放达标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企业,电网企业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分别支付脱硝、除尘电价 0.0100 元/千瓦时和 0.0020 元/千瓦时,标准与 2013 年 9 月 30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942 号)相同。截至 2014 年 6 月底,本公司燃煤机组安装并运行脱硝设备比例为 92.9%。本公司燃煤机组均配备除尘装置,部分机组除尘电价尚待环保部门确认。

(四)影响

经初步测算,此次电价调整预计将导致本公司 2014 年度利润总额减少约人民币 6.1 亿元(未经审计)。

本公告所指上网电价是指发电公司与电网公司签署的购售电合同标明的与电量对应的电价。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14 年 9 月 12 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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