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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鸣:我国向清洁能源转型过程中两个关键问题

2014-09-26 10:05来源:中电新闻网作者:曾鸣关键词:清洁能源燃煤发电特高压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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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能源的供应与使用上讲,“区域多能源体”一方面要求在一定区域内部实现能源资源的统筹规划、整体开发、协同建设,形成各类能源资源的优势互补;另一方面要求实现电能生产与传输的有效配合,同时将需求侧资源纳入到电力系统调控的范围中来,配合储能设施的有序(智能)充放电,实现“源—网—荷—储”的有机协调。

2.“区域多能源体”的作用能源开发利用方式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科学技术水平以及能源资源禀赋密切相关。在传统方式无法解决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所面临的问题的情况下,“区域多能源体”将成为加快我国能源转型、协调各能源领域改革影响因素的必然选择。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第一,“区域多能源体”是实现清洁能源有效利用、多种能源协调配合的重要手段。

在混合能源的时代,大量的实践已经证明,如果缺少协调,那么传统化石能源的开发利用与清洁能源的大规模并网消纳是存在明显抵触的。而“区域多能源体”理念强调清洁能源与传统化石能源之间的协调配合,一方面,利用传统化石能源发电的可调控性、灵活性来弥补清洁能源的间歇性、波动性,形成不同类电源之间的有效协调配合与资源优化配置,消除清洁能源并网障碍;另一方面,通过构建高效能源传输平台,实现各能源体之间的相互协调配合,促进清洁能源电力的高效外送和消纳。因此“区域多能源体”机制将是突破传统模式桎梏,实现清洁能源电力优化、合理开发利用的重要机制。

第二,“区域多能源体”是优化我国能源总体布局、促进能源开发利用一体化的突破口。我国能源资源与能源需求具有典型的逆向分布特性,长期以来,我国各区域能源开发利用的“分散化”和“无序性”问题严重,造成能源利用效率低下、资源浪费严重等问题。而“区域多能源体”强调根据各区域能源资源禀赋进行“区域化”的能源开发利用,突破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区域能源一体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优化我国能源总体布局。

第三,“区域多能源体”是实现能源供需全国性平衡、能源运输体系有机协调的关键切入点。基于目前的传统能源开发利用方法,并且受制于我国能源资源的典型逆向分布特性,各区域难以实现能源开发利用的自我平衡。我国西北部地区有大量、优质的清洁能源,但是这些清洁能源无法实现就地消纳,传统的能源传输模式也难以将清洁能源产生的电力送到东部地区,因此“弃风”“弃光”现象大量发生。而“区域多能源体”强调区域之间的能源优势协调互补,要求在加快建设铁路、公路交通运输网络的同时,运用特高压输电线路等高效能源传输平台,实现输煤、输电并举,将西北部的优质清洁能源转化为电的方式输送到东部加以有效利用,这无疑将显著提高我国的综合能源利用效率,因此“区域多能源体”将是实现全国能源供需平衡的必然选择。

三、“源—网—荷—储”协调优化管理模式与技术

1.“源—网—荷—储”协调优化模式与技术的内涵“源—网—荷—储”协调优化模式与技术是指电源、电网、负荷与储能四部分通过多种交互手段,更经济、高效、安全地提高电力系统的功率动态平衡能力,从而实现能源资源最大化利用的运行模式和技术。该模式是包含“电源、电网、负荷”的整体解决方案的关键技术。该技术主要包含以下3个方面:第一,源源互补。该技术能够实现不同电源之间的有效协调互补,弥补可再生能源易受地域、环境、气象等因素影响的缺点,克服单一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固有的随机性和波动性缺点,形成多样化、协调互动的能源供应体系。

第二,源网协调。该技术将实现新能源发电与电网的协调配合,可通过微网、智能配电网等技术将数量庞大、形式多样的电源进行灵活、高效的组合应用,同时提高电网运行的自主调节能力,降低可再生能源并网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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