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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的美国官司

2014-10-15 10:44来源:《支点》关键词:风电投资风电项目三一重工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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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曾给我们描绘了一个自由竞争的全球化美好图景,但现实并非完全如此。” 前不久,三一重工(下称三一)总裁向文波在其公开发表的文章中说。

尽管该文只字未提三一在美国打的那场官司,但大家都明白他说这句话背后的故事。

几个月前,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上诉法院裁定,三一在美子公司罗尔斯公司起诉奥巴马政府和美国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CFIUS)一案中胜诉。

包括三一在内,在“走出去”大浪中弄潮的中国企业,把握机会的同时,也面临诸多挑战,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企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国家安全”门槛难以逾越

这场引起国人关注的官司起因是奥巴马颁布的一纸总统令。去年,三一关联企业罗尔斯公司在美风电投资项目受阻,官方的理由是,三一的这一投资威胁了美国国家安全。在此之前,三一已为该项目先期投入了2000多万美元。

向文波是这次讼诉案的主角。在记者印象中,向文波有着湖南人倔强、刚烈的个性。在收购“大象”普茨迈斯特之后,他曾表示,收购一家德国企业,必须遵循德国本土的法律法规,使用本地化的人才,按照本土化的模式去管理它。

在向文波看来,三一在美国的这一投资项目没有触犯任何美国法律的行为,而是被奥巴马的总统令所击垮。而且,三一无法采取任何挽救措施减少投资损失——比如把项目转售给美国公司,只能眼睁睁看着2000多万美元的投资打了水漂。

“事实上,三一损失的绝不仅仅是2000多万美元,还包括难以估量的名誉等无形损失。”复旦大学美国研究中心副主任宋国友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向文波坦陈,该风电项目只是三一国际化投资中很小的一部分,但如果这个障碍绕不过去,三一难以在美国发展。

出于无奈,三一最终选择采取法律手段维权,并且取得了胜诉。而这仅仅只是近年来中国企业在美国的投资频频受阻的一个缩影。

宋国友给出了一组数据:2010年中国共有6个项目被CFIUS审查,占该年全部被审查项目的6.5%;2011年有10个项目被审查,占比升至9%;2012年更是以23个被审查项目位居全球第一,占比高达20.2%。

“曾出现过同样一个投资项目,若是中资企业参与投资,就受到审查,但若是其他国家投资,就予以通过。” 宋国友曾指出。

事实上,三一这个风电投资项目本身也是从希腊公司手中收购而来,希腊公司投资该项目没有出现因为国家安全审查被否决的情况,而投资主体一旦换为三一这家中国公司,就产生了国家安全问题。

原标题:三一的美国官司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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