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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环保厅批复3个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

2014-11-04 10:42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风电项目华能环评批复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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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环函〔2014〕1091 号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华能宁武东马坊三期 49.5MW 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华能新能源山西风电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华能新能源山西风电分公司宁武东马坊三期 49.5MW 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华能山西经[2014]35 号,以下简称《报告表》)、忻州市环保局对《报告表》的初审意见(忻环评函[2014]89 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在忻州市宁武县东南部东马坊乡一、二期工程西侧建设风电场三期工程,建设规模为 49.5MW。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风电机组及箱变、施工检修道路、集电线路等,扩建一期工程 110KV 升压站,新增一台 50MVA 变压器及配套的 110KV 和 35KV 配电装置。项目总投资约 4888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 1050 万元。根据《报告表》说明,在技术审查会后,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多次赴现场踏勘、反复论证,— 2 —对风电机组机位、部分检修道路和集电线路走向进行了调整,工程占地全部避开了有林地,不再砍伐乔木林,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恢复和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与控制。因此,从环保角度看,我厅原则同意按照《报告表》及本批复所列地点、规模、生态保护与恢复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要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从我省风电场建设情况看,在山岭上建设风电场,进场检修道路和风力发电机组等建设安装对山体、植被创破面积大,生态破坏比较严重,难以恢复。因此,项目建设要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工作,制订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植被恢复方案,在施工作业完成后,种植适应当地自然条件的优势草灌植物,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并避免外来物种入侵:

1、以保护林木为环境保护重点,微观选址选线、建设要避开乔木林,尽量保护灌木林;优化风机机型,选择总体风资源利用好、生态破坏小的机型;采用降低生态破坏的设备运输方式。

2、为了创造后期植被恢复条件,你公司须对动土区域进行表土剥离,专门堆置,并采取防止流失措施,施工结束后将剥离土还原用于植被恢复。

3、落实风电机组区、进场检修道路区、施工场地区、输电线路区施工期和运营期各项水土流失防治与生态恢复措施。最大限度缩小风电机组、进场检修道路施工边界,减轻生态破坏,边建设边恢复。风电机组施工完毕,周围全部平整覆土,恢复植被,进行绿化。进场及检修道路要采用泥浆石及以上路面进行硬化,侧边采用浆砌石砌筑排水沟,进场及检修道路挖填段上边坡布设浆砌石拱形骨架植草护坡,下边坡采取草灌结合恢复植被。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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