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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环保厅批复3个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

2014-11-04 10:42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风电项目华能环评批复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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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省山顶建设风电,生态破坏明显,为缓解不利影响,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要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从我省风电场建设情况看,在山岭上建设风电场,进场检修道路和风力发电机组等建设安装对山体、植被创破面积大,生态破坏比较严重,难以恢复。因此,项目建设要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工作,制订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植被恢复方案,在施工作业完成后,种植适应当地自然条件的优势草灌植物,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1、以保护林木为环境保护重点,微观选址、建设要避开乔木林,尽量保护灌木林。采用降低生态破坏的设备运输方式。

2、为了创造后期植被恢复条件,你公司须对动土区域进行表土剥离,专门堆置,并采取防止流失措施,施工结束后将剥离土用于植被恢复。3、落实风电机组区、检修道路区、升压站区、集电线路区施工期和运营期各项水土流失防治与生态恢复措施,恢复并改善原有土地的水土保持功能,落实相关资金。最大限度缩小风电机组、进场检修道路施工边界,减轻生态破坏;边建设边恢复;风电机组施工完毕,周围全部平整覆土,恢复植被,进行绿化;进场及检修道路采用泥浆石及以上路面进行硬化,侧边采用浆砌石砌筑排水沟;进场及检修道路挖填段上边坡布设浆砌石拱形骨架植草护坡,下边坡采取草灌结合恢复植被,。

4、施工过程中的弃土渣要及时送指定地点堆放,禁止顺坡倾倒。

(二)做好风电机噪声影响防护工作。根据《报告表》预测影响,报山阴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在风电机外 500m 范围内设噪声防护区,不规划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设施。

(三)做好升压站生活污水处理工作,达到相关标准用于绿化浇灌,设集水池,不外排。

(四)项目运行产生的风机机油、升压站废油、废旧蓄电池,须交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

(五)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将生态恢复措施落实情况作为批准本工程试生产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依据。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报请环境保护试生产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接本批复后 15 个工作日内,你公司应将批复的《报告表》送达朔州市环保局、山阴县环保局。我厅委托朔州市和山阴县环保局负责项目建设期间环境保护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五、风电场变电站及输电线路均属电磁辐射项目,要另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环评文件,报我厅审批。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4 年 9 月 28 日

抄送:省发改委,朔州市环保局,山阴县环保局,山西省环境保护技术评估中心,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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