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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报电源项目违规建设情况:龙源、国华风电项目上榜

2014-11-18 13:51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陆上风电龙源电力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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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部分发电企业违规建设问题的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电力企业

今年上半年,国家能源局在全国开展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审批简政放权落实情况专项监管工作,并将江苏列为入驻点监管省份。国家能源局在驻点江苏监管工作中发现部分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存在未批先建、提前开工等违规建设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新建可再生电源项目投资建设秩序,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维护健康有序的电力建设市场环境,保护电力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电源健康有序开发,。现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审批简政放权落实情况驻点江苏监管发现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要求,对涉及的违规企业予以全省通报(具体通报名单见附件),并提出以下要求。违规企业要深刻检查、主动整改,其他企业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电力企业违规提前开工建设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核准或备案管理制度电力企业违规提前开工建设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制度,严重扰乱了电力市场建设市场秩序,也不利于电力工程建设安全与质量管理,不利于电力工业健康有序发展不利于电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各电力企业要以此引以为戒,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法制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规政策,进一步规范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建设秩序,坚决杜绝新建电源项目投产前的各种违规行为,自觉维护电力建设市场秩序。

二、完善制度,落实整改。被通报的电力企业要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排查和梳理,全面审视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从体制和机制上认真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坚决杜绝问题的再次发生。此次通报的有关违规建设的电力企业应于2014年1011月10底日前向江苏能源监管办和江苏省能源局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并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

三、建立机制,加强监管。各电力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项目核准或(备案)相关有关制度以及《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印发江苏省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备案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苏监能安全[2014]69号)等有关规定,今后如再发生提前开工等违规建设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一是江苏省能源监管办将暂停办理发电业务许可证,不办理转入商业运营手续。二是电网企业应根据要求,对存在违规行为的项目暂缓办理并网手续。三是建立信用评价管理制度。省能源局联合省能源监管机构将联合省能源主管部门办对发电企业执行国家政策情况进行评价,对并建立评价结果档案库,将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及其投资主体将被列入黑名单,并依法从严审核其新建电源项目。依法从严审核新建电源项目。

特此通报!。

附件:部分违规建设企业名单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2014年10月15日

抄送:国家能源局,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建设厅,各市发改委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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