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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溪洛渡电厂等发电企业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评审结论的通知

2014-12-04 13:52来源: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关键词:溪洛渡电厂水电开发电力开发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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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黑水三联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登棚沟电站1~3#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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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四川理县孟屯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岩禾水电站1~4#机组;

(二十二)四川久隆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斜卡电站1~3#机组;

三、评审结论为“有条件具备并网运行安全条件”的四川省网调度的发电机组

(一)四川华能涪江水电有限责任公司龙安电站1~2#机组;

(二)华能宝兴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飞仙关电站1~2#机组。

四、评审结论为“具备并网运行安全条件”的地方电网发电机组

(一)四川省卧龙特别行政区电力公司熊猫水电站1~2#机组。

原标题:关于溪洛渡电厂等发电企业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评审结论的通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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