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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英美等电力改革对我国电力零售市场 有啥启示

2014-12-16 15:11来源:能源与环保微信作者:曾鸣、周健、于滢、杨涛举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电力交易市场电力零售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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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政府通过的《2004 年能源法》为在英格兰、威尔士、及苏格兰三大地区建立一个统一的竞争批发电力市场以及BETTA 及其它各方面机制创造了基本的法律框架。

从2005 年4 月开始,英国电力工业以实施英联邦电力贸易和传输协议(BETTA)为标志进入另一个新时期。这一时期,英国电力系统将作为一个统一的系统,由国家天然气公司在现有的市场机制下经营运行。

二美国电力市场

与英国自上而下的纵向分离的电力市场化改革不同,美国电力市场化进程更接近于自然历史过程,以一系列法案的颁布和实施为标志进行电力市场改革的逐步完善。1978 年,公用事业管制政策法出台,允许企业建立电厂并出售电力给地方公用事业公司。1992 年,能源政策法案出台,同意开放电力输送领域,但仅限于数量大的买方和卖方,而不允许个人消费者进入,并要求在电力批发市场引入竞争。1996 年,联邦能源管制委员会(FERC)要求开放电力批发市场,要求将发电、输电、配电、供电分开,建立开放的电力批发市场及零售市场,明确厂与网必需进行功能性分离,分开核算。1999 年,FETC 发布了2000 号法令,建议所有电力公司自愿加入区域输电组织(RTO),以建立区域电力市场。2002年7 月,FERC 提出了标准化电力市场设计(SMD),将改革推进到第三阶段,即以强制手段不断改革,开放准入输电价格,推动全国输电服务和批发电能市场的统一标准。

美国电力改革模式由各州根据厂网分开、引入竞争的原则自主确定。一般由州公用事业管理委员会向州议会提出改革方案,通过后再分步实施,改革方案以现有大公司为基础,厂网分开,电力交易可以因地制宜地采用不同模式,故各州采用的电力改革模式是不同的。

(一) 加州电力市场

美国电力改革是从加州开始的,1996 年8 月,加州议会通过1890 号关于电力改革的议案,同年9月经州政府批准。

加州由于过分相信市场的力量,相信市场能解决一切问题,大部分照搬英国改革模式,因此设计的改革方案中存在固有的缺陷:一是强迫电力公司出售50%的发电容量,而同时没有要求电力公司和发电商之间签订长期稳定的供购电合同;二是要求电力公司必须100%从现货市场购电,没有期货市场,市场无法反映长期供求关系的价格信号;三是缺乏科学合理的价格指导机制,对最终用户的零售价格冻结,而批发市场价格可以大幅度波动和上涨,使得处于中间环节的电力公司无所适从,价格倒挂,最终申请破产保护;四是保证电网用电增长需要的供电责任不落实,将这一责任寄托于市场的自我调节。另外,环保主义者对环境保护的不切实际的苛求,也是造成加州10 年没有建发电机组、投产新的输电线路的原因之一。

正是由于加州没有处理好市场开放和发展的关系,对市场的过分依赖、放松管制超出了电力产业特殊性所容许的程度,把庞大的电力市场处于即时的交易状态,当电力处于高峰状态时,整个电力市场和电价处于十分不稳定的状态,一旦电力需求急剧增长,很容易会在负荷高峰期间爆发电力危机。因此,实践证明,加州的改革是失败的。

原标题:国外电力改革对我国电力零售市场建设的启示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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