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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源税率各地分化严重 改革后煤企负担与之前基本持平

2015-01-06 09:18来源:经济参考报作者:王璐 赵婧 潘德鑫关键词:煤炭资源税煤炭企业煤炭行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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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各地煤炭资源税率分化严重,与其财政收入对煤炭产业的依赖程度不无关系。目前来看,改革后整体税费负担保持不变,但部分煤炭企业负担还是有所增加。

本应于2014年12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煤炭资源税改革,历经坎坷终于在2015年落地,各省煤炭资源税税率也陆续敲定。《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河南、河北、辽宁、湖南、广西、贵州和山西的税率已经获批,分别为2%、2%、2%、2.5%、2.5%、5%和8%,而山东、陕西和内蒙古上报税率则分别为4%、6.1%和9%。值得注意的是,收税操作不合理、清费进度落后等现象的存在,使得资源税改革落地并不顺畅。

在众多业内人士看来,各地煤炭资源税率分化严重,与其财政收入对煤炭产业的依赖程度不无关系。目前来看,改革后整体税费负担保持不变,但部分煤炭企业负担还是有所增加。

按照之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煤炭资源税税率幅度为2%至10%。但是,各地方案上报后迟迟未获批,直到2015年1月1日以来部分省区煤炭资源税率才陆续确定并正式执行。

目前来看,占据全国煤炭产量六成江山的山西、内蒙古、陕西普遍采用高税率,山西、内蒙古更是逼近上限。“资源税是地方税种,煤炭又是支柱产业,只有制定高税率才能保证财政收入,而且这些省份本身煤炭资源优质,开采成本比较低,再结合清费来看,煤炭企业负担应该不会太大增加,估计与之前持平,对其煤炭竞争力的影响应该不大。”山西汾渭能源分析师王旭峰向记者解释说。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所谓税费负担保持不变是当下的情况,是以现在的煤炭价格和税率计算出来的。现在煤价处于较低水平,一旦煤炭资源税税率锁定,未来煤炭价格如果上升,就会带来比较可观的财政收入。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煤炭大省倾向上报较高的税率。”

以山西为例,多年来70%以上的行业直接或间接与煤炭有关,煤炭行业上缴税费占财政收入的40%左右。统计显示,山西省煤炭产量2014年1至9月累计完成71411万吨,同比增加1473万吨,超过内蒙古2498万吨,重回中国第一的位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测算,2014年山西煤炭企业实际负担率为14.6%。清费减负108.5亿元后,煤炭企业实际负担率降至10.6%。山西新执行的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比10.6%的实际负担率还要低2个百分点以上,还将为煤企减负70亿元左右,这样总减负额将至少达到170亿元。

原标题:煤炭资源税率各地分化严重 改革后煤企负担与之前基本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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