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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兼并重组:国企混改提速

2015-01-09 10:54来源:经济参考报作者:赵婧关键词:混合所有制国企改革电力央企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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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新政策将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中,被收购股权或资产比例由不低于75%调为不低于50%,降幅1/3,大大扩展了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重组范围。

《经济参考报》记者8日获悉,两部委近日发文进一步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文件扩大了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适用范围,对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给予了递延纳税政策。专家表示,随着税收方面的障碍进一步破除,混合所有制改革进程有望提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要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和《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新政策将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中,被收购股权或资产比例由不低于75%调整为不低于50%,降幅高达1/3,这一比例在国际上处于中等偏下水平,大大扩展了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重组范围。

德勤税务合伙人朱桉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时称:“这一新政策对资本市场的运作,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很有帮助,因为很多上市公司持有的比例很难达到75%。”

新政策还明确了对集团内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照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的行为,给予特殊性税务处理待遇,交易双方均不确认所得。这将大大降低集团内企业内部交易的税收成本,促进企业的资源整合和业务重组。对此,朱桉表示,该规定比原来文件有所放宽,对企业资产优化非常有利。“但我个人不赞成无偿划拨的做法,因为资本市场运作应该特别强调产权明晰。”

原标题:两部委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兼并重组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未来或成混改重要投资方式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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