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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权下放】《广东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下发(全文)

2015-01-19 11:34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审批权下放电力项目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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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社会事业

主题公园:特大型主题公园项目报国务院核准;大型主题公园项目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中小型主题公园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文物、旅游: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十一、外商投资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10亿美元及以上鼓励类项目,总投资(含增资)1亿美元及以上限制类(不含房地产)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总投资(含增资)20亿美元及以上项目报国务院备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中的房地产项目和总投资(含增资)小于1亿美元的其他限制类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小于10亿美元的鼓励类项目,由地级以上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前款规定之外的属于本目录第一至十条所列项目,按照本目录第一至十条的规定核准。

十二、境外投资

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前款规定之外的中央管理企业投资项目和地方企业投资3亿美元及以上项目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煤制燃料:年产20亿立方米以上煤制天然气项目,年产100万吨以上煤制油项目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液化石油气接收、存储设施(不含油气田、炼油厂的配套项目):液化石油气接收、存储设施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新建(含异地扩建)项目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其中新建接收储运能力300万吨及以上的报国务院备案。其余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输油管网(不含油田集输管网):跨境、跨省(区、市)干线管网项目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跨境项目报国务院备案。其余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输气管网(不含油气田集输管网):跨境、跨省(区、市)干线管网项目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跨境项目报国务院备案。省主干管网、跨地市管网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炼油: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列入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能源发展规划、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扩建一次炼油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变性燃料乙醇:变性燃料乙醇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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