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电力新闻火电火电动态政策正文

【审批权下放】《广东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下发(全文)

2015-01-19 11:34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审批权下放电力项目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北极星电力网截取其中涉及能源核准部分,内容如下:

以下是能源部分:

水电站:在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河流上建设的单站总装机容量50万千瓦及以上项目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单站总装机容量300万千瓦及以上或者涉及移民1万人及以上的项目报国务院核准。在跨地级以上市河流上建设的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级以上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抽水蓄能电站: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火电站: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燃煤火电项目应在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建设规划内核准。

热电站:抽凝式燃煤热电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在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建设规划内核准;背压式(含抽背)燃煤热电项目由地级以上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需纳入省级能源专项规划);其余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风电站: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在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建设规划及年度开发指导规模内核准。

核电站:报国务院核准。

电网工程:跨境、跨省(区、市)±500千伏及以上直流项目,跨境、跨省(区、市)500千伏、750千伏、1000千伏交流项目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800千伏及以上直流项目和1000千伏交流项目报国务院备案。非跨境、跨省(区、市)±500千伏及以上直流项目,和非跨境、跨省(区、市)500千伏、750千伏、1000千伏交流项目,其余跨地市电网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800千伏以及上直流项目和1000千伏交流项目按照国家制定的规划核准;其余项目由地级以上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需纳入省级能源专项规划)。

煤矿:国家规划矿区内新增年生产能力120万吨及以上煤炭开发项目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其中新增年生产能力500万吨及以上的报国务院备案。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现发布《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二、法律、行政法规、国家和省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信贷政策等是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是项目核准机关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的依据。环境保护部门应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环境影响大、环境风险高的项目严格环评审批,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三、对于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各地、各部门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并合力推进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各项工作。

四、项目核准机关要改进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行政效能,认真履行核准职责,严格按照规定权限、程序和时限等要求进行审查。重大项目在核准前,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监管重心要与核准、备案权限同步下移,各地政府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相应改进管理办法,依法加强对投资活动的监管。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核准或者备案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信贷支持。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专门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商务主管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进行审核或备案管理。按规定须核准的工业、信息化领域的技术改造项目,由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办理项目核准手续。

六、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分类改革目录(暂行)》(粤府办〔2013〕6号)即行废止。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5年1月8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审批权下放查看更多>电力项目查看更多>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