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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个省(区)煤炭资源税税率确定

2015-01-21 09:20来源:中国能源报作者:别凡关键词:煤炭资源税煤炭价格煤炭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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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迟到了一个多月后,多个省、自治区终于确定了自己的煤炭资源税税率。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煤炭资源税税率幅度为2%—10%,由各省级政府拟定。

记者整理相关数据发现,截至记者发稿时,已有13个省、自治区公布了其煤炭资源税税率。其中税率定得最高的为内蒙古,确定为9%。将税率定为国家确定的幅度最低限的2%的省份有河南、河北、四川、安徽、辽宁、黑龙江。产煤大省山西确定为8%,陕西为6.1%。湖南、广西为2.5%,贵州为5%,山东为4%。

煤企反应不一

对于在国家给定的税率幅度处于中间值的贵州省,该省财政厅税政法规处工作人员刘元刚表示,“我们测算上报的税率原为5.5%,国家最后批准的为5%。按照目前70%的折算率(除毕节、六盘水为75%),砍掉0.5个百分点意味着为贵州煤炭企业减负2.3个亿。”

贵州盘江集团一位不愿具名的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煤炭资源税确定为5%对于他们企业来说,“是可以接受的上限。”

在所有的省份中,山西省的煤炭资源税税率定得算是比较高的,一位山西省政府人士介绍说,山西省将税率确定为8%充分考虑到了各项涉煤费用清理的因素。

记者了解到,以此前山西省煤炭年税费总额的232.9亿元为税费基数,按照2014年9月份的煤炭综合平均价格和山西省2014年预测煤炭销量8.25亿吨测算,全部平移后,煤炭资源税税率水平为8.7%。山西省煤炭资源税最终确定的适用税率就是按照这一数值稍降拟定为8%的。

原标题:13个省(区)煤炭资源税税率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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