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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销售公司或上市 傅成玉混改思路渐明

2015-01-21 10:49来源:经济观察报关键词:中石化混合所有制能源体制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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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中石化发布的引资公告中提到,“公司的态度是,股东如果要求上市,就计划上市”,傅成玉也有类似表示,而据经济观察报获悉,股东当然希望通过上市使手中的原始股升值。

在单联文眼里,此时的傅成玉和中石化正处于漩涡之中,“这一步走好后,可能步步走好”。然而引入民间投资者仅是混改的开始,而非结局,最重要的则是能源央企巨鳄中石化和来自各领域非常分散的民间投资者之间的业务和管理上无缝对接。

值得关注的是,2014年9月13日和9月17日,在销售公司投资者名单披露前后几天,筹备两三年之久的中石化集团旗下石油工程业务以及石油机械制造业务分拆并相继公告借壳上市。*ST仪化(600871.SH)因此成为中石化集团旗下石油工程业务重要上市平台,中石化集团石油机械装备相关资产将全部注入江钻股份。彼时,颇有傅成玉风格的专业化改造发展、实现保值增值的路上又添了“两员虎将”。

如今外界对傅成玉有这样的描述,即深谙央企混改的各利益方平衡点,将民资入股上限设置为30%,在估值上既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还引入多元化的董事会制度和非油业务板块的职业经理人制度。

销售公司将建立多元化的董事会,初步考虑由11名董事组成,他们分别来自于中国石化、投资者,另外还有独立董事和职工董事。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单联文告诉经济观察报,从引入多元化的董事会制度来看,销售公司虽然是中石化控股,但30%由民营投资者持有,这将使得公司管理上发生重大变化,以后中石化在销售公司董事会里不是绝对席位了,一定会形成“吵架”董事会,销售公司未来的董事长将会惧怕召开董事会,这是好事儿。

单联文担忧的是,中石化集团原来是双层董事会,其中一个是集团董事会,一个是上市公司中国石化董事会,这是中国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普遍现象,而销售公司上市则将打破这种局面,而出现新管理权限格局即斜三角形董事会结构,这恐怕将为公司以后的管理埋下隐患。

中石化集团、中国石化以及销售公司各自拥有各自的董事会,如销售公司上市,同时销售公司又是中国石化这个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两者又都属于中石化集团,于是由上述三者的三个董事会形成了斜三角形董事会结构。而实际运作中三个董事会的决策难以做到都有效,恐怕在两个上市公司中国石化和销售公司董事会之间,权限有无法协调的可能性存在。

原标题:中石化销售公司或上市 傅成玉混改思路渐明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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