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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N混改顶层设计方案呼之欲出 国企改革7条底线明

2015-01-27 11:01来源:《财经国家周刊》作者:聂欧 宋怡青关键词:国企改革混合所有制电力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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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完善国资管理体制的改革方案》由财政部牵头制定。国资委起草的《关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内部人控制的意见(送审稿)》和《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均已成文,进入待审阶段。

1月12日,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全体会议,审议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工作的意见》、《关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员工持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两项文件。这两项文件也包括在34项子文件内。整个顶层设计大框架已呼之欲出。

此前,地方政府先行探索,陆续已有20余个地方方案出台,评价不一。

周放生表示,地方方案参差不齐,如果把好的拎出来,实际上就可以形成中央顶层设计。李保民则认为地方方案表态居多、含金量少,“还有一部分走偏的”。

对于这一轮国企改革,中央提出用几项基本原则来指导和规范改革探索,即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三个分开”、坚持机制不活和反腐两个问题导向、坚持试点先行统筹推进、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其中,“三个分开”指“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的失误,与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国家尚无明确规定的探索性试验,与国家明令禁止后仍有法不依的行为区分开来;把为加快发展的无意过失,与为牟取私利故意违纪违法的行为区分开来”。

“允许试错,但一定要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底线。”彭建国表示。眼下,相配套的四大改革试点领域已经确定,分别为产权改革试点、国有资本管理公司试点、国资委放权试点以及纪检试点。“例如,中粮集团就是具有产业链条混改特色的试点。”

同时,新一轮顶层设计还专门为国企高管投资失误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设定了“红灯”——《关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内部人控制的意见》首次明确了“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流失的,要追究企业负责人刑事责任”等条款。

如此大刀阔斧的改革,势必触碰“别人的奶酪”。相关人士表示,顶层设计会否成功搭建,取决于改革决心和改革方案的质量。

改革底线何在

此轮混改有三大“硬骨头”:确定改革底线、统一“混”的方向和标准,以及员工持股、高管薪酬等敏感性问题。

确定改革底线,无疑是首要之点。

“大部分国企可以‘混’,小部分绝不能‘混’。”彭建国说,首先要在“混”的范围上画出一个圈。

原标题:1+N混改顶层设计方案呼之欲出 7条底线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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