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输配电电力市场电改评论正文

电改最需要改的是电价政策、监管与规划

2015-02-04 12:00来源:能源网作者:朱成章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电网电价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中国低电价是计划经济的产物

世界银行局长报告里讲,发展中国家的电价普遍偏低,大概低了50%,但他没有说发展中国家的电价为什么偏低,都是哪些因素影响的?我想从中国计划经济时代电价偏低的原因作些分析。这个分析是从电力全成本的各项因素出发的。

一、人员费用:我国在计划经济年代,人员工资实行低工资,人员福利实行低福利,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年代,人员工资、福利都要提高。

二、折旧:我国在计划经济年代折旧率是以各种设备的使用年限来定折旧率的,当时使用年限是按物质磨损来定的,所以折旧率很低,一般在2%到3%;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年代,折旧率要考虑精神磨损,像火力发电小机组,使用年限仅一二十年就被“以大代小”所淘汰,所以要提高折旧率。

三、税收:我国在计划经济年代,发电厂和输配电企业的税种少、税率低,但从1994年起电力工业的增值税就提高到17%,而且规定电力基本建设中缴纳的增值税不作为进项税扣除,税负明显增加。据统计,2010年仅电力增值税约为2600亿元,相当每千瓦时销售电价中纳税7.5分钱,这笔税金是旱涝保收的,即使电力企业亏损照样要按营业收入纳税。

四、电价中加价收费:我国在计划经济年代,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上缴国库,支出由中央财政拨付,那时电价中加价收费不多,只有教育附加和路灯收费;市场化改革后,电价中加价成风,中央政府可以加价,各级地方政府都有权加价,农村居民生活电价涨到每千瓦时几块钱,1995年颁布的《电力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电力法》颁布后,又发了几个文件,总算把电价中加价风给制止住,但开了一个口子,就是中央政府发个红头文件就可以加价,而且这种加价用户听证会不得讨论。开始只保留了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后来又陆续增加了农网还贷资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有的省还征收农村电网维护费等。

所有电价附加收费统统以每度电价收多少钱来收取,改革开放初期全国售电量仅3000亿千瓦时,若每千瓦时收1分钱,一年最多收30亿元;但现在全国售电量达5万多亿千瓦时,若每千瓦时收1分钱,一年可以收到500多亿元,是改革开放初期的十六倍,极不合理。现在电价中附加收费大约有5分钱,每年收费达2000亿左右,这类收费远高于全国所有电力企业的利润。电价中加价收费,电力工业实行市场化改革后,比计划经济年代要高出许多,而且有的收费项目与电力工业毫无关系,且资金耗费量极大,也很不合理。

原标题:政策、监管和规划是电改希望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电力体制改革查看更多>电网查看更多>电价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