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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混改”争议:国资是否流失?改革是不是变相私有化?

2015-03-11 11:26来源:观察者网关键词:中石化混合所有制能源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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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其中有家认购企业在资金筹措环节掉了“链子”(也许是为顾及“掉链”企业面子,中石化没有公布究竟是哪家认购企业未足额缴纳购股价款。从之前公布的名单来看,超过20.5亿元增资的机构有17家,其中民营的复星控股为排名第17家的民企,原签约认购价款为21.53亿元),实际到账增资额比计划减少了20.5亿元人民币,致使增资完成率离百分之百尚缺了1.9个百分点。尽管存此“小缺憾”,可此次千亿元增资操作之顺利、高效,依然令关注央企首宗混改试点的国内外舆论大出所料。

据公开信源,此增资方案(大单)已赶在去年底前“经由国家发改委与商务部批准”。这段有点“含蓄”的表述,很可能意味着增资工作在今年全国两会前就已提前搞定。中石化之所以选择在中央深改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穆虹宣布国务院已成立国企改革领导小组(3月7日)前一天发布公告,很可能并非巧合,而是受命要为业已形成的“混改大氛围”再烧一把火。

油品销售业务原属中石化赢利能力及现金流皆十分稳定的“直属业务板块”。之所以将其从中石化集团公司剥离出来,单独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销售公司”,既向市场暗示了央企混改的价值取向,亦昭示央企混改的操作套路。千亿社会资本进入后,占“销售公司”总股本的29.9%,由此倒推,原中石化油品业务板块的总资产折(溢)价已超过2000余亿元人民币,国资在“销售公司”依然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国有股占比超过70%)。

鉴于新增的千亿元资本将主要利用“销售公司”现有3万余家加油站和2.4万余家站内便利店作平台,用来拓展非油品销售新业务,此宗混改无疑于一宗硕大的“空手套白狼”式的直接融资。万一所规划的一系列新业务拓展不够顺畅,甚至最坏情形下千亿元社会增资被“烧光”,“销售公司”原有的油品业务依然可以“屹立不倒”。反之,如果新业务开拓顺利,无疑于进一步拓展了中石化的业务范围,平添中石化的赢利能力,使中石化由油品业务销售商向市场综合服务商转身。

可以肯定的是,中石化对“销售公司”之“野心”,决不会仅仅满足于新增千亿元社会资本,在IPO注册备案制今年下半年有望正式实施的前置条件下,中石化的更大“野心”,肯定是争取让“销售公司”整体上市,以“圈”获更巨量的社会资本用于新业务开拓和发展。毋庸讳言的是,拿出油品业务混改只是手段,使“销售公司”国有控股资产整体证券化才是下一个更大目标。中石化首宗混改如此,面上的国企混改目标何尝不是如此?

如果笔者的判断成立,就中石化混改案例,至少有如下几条值得全社会、尤其是担心混改会造成国有资产再度流失,甚至把此轮混改与变相私有化相混淆的网友们细细品味:

第一,国企“混不下去了才不得不混改”的奇谈怪论已不攻自破。从中央混改决定公布后,国企“不得不通过混改维持生计”说就甚嚣尘上。迄今,于那些对国企总体现状尤其是中国入世后这十数年国企十分“争气”现状缺乏基本了解的国人(各年龄段皆有),这种奇谈怪论仍具有相当的迷惑性。然而,自中石化发布混改公告起,参与油品业务混改的消息却令国内外投资者趋之若鹜,以至于中石化不得不按市场规矩进行前后三轮筛选。

原标题:央企“混改”争议:国资是否流失?改革是不是变相私有化?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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