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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舆情:环保部将火电等环评审批下放至省级

2015-03-25 11:11来源:中电新闻网关键词:火电环评审批下放电力舆情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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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等环评审批权下放至省级

一、舆情综述

3月16~22日,中电传媒舆情监测室共监测到电力行业相关信息21878条。根据监测结果,我们对具有一定舆情热度的事件进行了梳理,其中,环保部将火电等环评审批下放至省级的消息被舆论高度关注,此外,国家能源局下达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国家发改委重启内陆核电论证、前两个月用电量增速放缓、中电联预测今年电力消费增速将回升等也是舆论热议的话题。

二、舆情分析:环保部将火电等环评审批下放至省级

1.事件概述

本月16日,环保部印发了《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对审批建设项目目录进行了调整,其中规定将火 电站等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至省级。

据了解,此次调整是根据国务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综合考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进行的。按照要求,省级环保部门对目录以外的项目审批权限应作出及时调整,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火电站、热电站、炼铁炼钢、有色冶炼、国家高速公路、汽车、大型主题公园等项目须由省级环保部门审批。

2.典型舆论

这些项目的环评审批权下放,是因为各地情况不一,都要中央政府来审可能不太合理,就下放到省里。地方拿到审批权之后也会考虑现状。如果盲目办很多火电厂,一是将来地方结构不合理,能源方面的投资都会造成负担,二是会对环境造成危害。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 王曦

如果监督跟不上,下放审批权对环境的影响可能更糟糕。要想阻止地方开绿灯,就必须要出台配套的监督制度,让环保部从实施总量控制到质量控制,一旦出现问题,由上级环保部落实处罚措施。为提高效率,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到哪一级都没有问题,但关键是要有规则,验收关口要把紧,地方环保部门也一定要起到监督作用,担负起责任。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 杨海真

环保部这项非常及时的表态,对地方接权后规范地执行各项规定有较强的督促作用。很多项目都是涉及多个省市的跨区域项目,在环评审批过程中难免遭遇扯皮,甚至出现负责审批的地方政府放松审批标准的现象,为其他涉及省市带来了不良影响。因此,切实将规划环评的监督执行到位,确保跨行政区项目环评公正,是下一阶段环保部应继续加 强之处。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教授 蓝虹

放权不等于放任不管,更不等于推卸责任。配合这次环评审批权限调整,环保部将采取一系列配套措施,确保地方环保部门能够接得住、管得好。

———环保部环评司司长 程立峰

3.分析师点评

这是环保部继2013年下放环评审批权限后,再次对其进行的调整,而此次调整的力度也被称是历史之最,消息一出立即触动了舆论的神经,简政放权之举也赢得了支持。值得注意的是,权力下放后,项目很快会上马,公众难免会担忧出现权力寻租和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而政府部门如何加强监管更是值得关注,环保部也对此作了回应。业内纷纷呼吁完善配套制度,后续政策的出台值得期待。(中电传媒舆情监测室供稿刘琼执笔)

原标题:电力舆情:环保部将火电等环评审批下放至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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