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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18个省市为新能源汽车开辟“特权”

2015-03-25 14:47来源:第一电动网作者:李艳娇关键词: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燃料电池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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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

补贴政策:推广阶段内(2014年-2015年),在享受中央财政、省财政补贴的同时,市财政对新能源公交车、公共服务领域用新能源汽车以及其他领域用新能源汽车,视市级财力状况,对购车用户给予省补贴标准一定比例的补贴。

其他政策:1、对推广阶段(2014年-2015年),根据国家、省相关规定在我市购置注册的所有新能源汽车免征车牌费。

2、享受省财政补贴的新能源汽车,在省内高速公路及其他收费公路行驶免收车辆通行费。

3、为新能源汽车发放、装贴特殊标识,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环节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的可操作性。

4、对新能源汽车实施不限购、不限号行驶政策;开设新能源汽车办证、年检“绿色通道”,优先办理车辆登记、年检等业务,直接发放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环保标志。

昆明

补贴政策:在昆明市辖区内购买、注册登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市财政补贴参照国家财政补助资金标准按照1∶0.5给予配套补助。

其他政策:1、设立新能源汽车特殊标志或符号,在国家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标准出台前,发放昆明市新能源汽车标识,便于新能源汽车的通行管理。

2、新能源汽车在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临时停车位停车,2小时内免收临时停车费。

3、对新增的新能源出租车免收经营权有偿使用费。

4、对符合城市配送需求,从事邮政、快递、物流(含城市配送车、搬家运输车等)的新能源汽车直接发放“货车入城通行证”。

5、对符合城市客运需求,从事客车租赁、保障单位通勤的新能源汽车直接发放“入城通行证”。

原标题:18个省市为新能源汽车开辟“特权”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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