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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藏版】图解电改时间轴:10年漫长路

2015-03-26 13:55来源:中国电力报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输配电价主辅分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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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1日,《电力监管条例》正式施行。

2005年5月1日,《电力监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标志着,中国电力已经进入依法监管时代。

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等法律,《条例》属于行政法规,是我国重要的法源之一,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章。它是中央政府即国务院依宪法和立法法行使行政立法权的结果。它既是相关领域的行政执法依据,也是相关领域的司法审判依据。在没有更高层次的法律、法规出台之前,《条例》将是电力监管的“根本大法”。

根据《条例》和国务院有关文件,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行使行政执法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履行全国电力监管职责。行政法专家指出,电监会虽称“事业单位”,但它与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一样,“是行使行政规制职能的典型的行政机构”。因此,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属于中央行政机关,是电力监管行政领域的行政主体。

目前,我国已经确立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方略。电力监管领域的任何行政执法行为,莫不受法律的规制。“依法监管”正是《条例》的主题词。《条例》共六章37个条文,分总则、监管机构、监管职责、监管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从诸方面对电力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

2005年3月,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颁发了《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和《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

200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颁发了《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和《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

三个电价管理办法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电价改革方案》要求制定的,内容涉及上网电价、输配电价、销售电价等方面。

对于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在竞价上网前,将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合理确定收益和依法计入税金的原则核定,或通过政府招标确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上网电价,同一地区新建设的同类型发电机组将实行同一价格,并事先向社会公布;原来已经定价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也将逐步统一。同时,上网电价将与燃料价格实行联动。

原标题:【珍藏版】图解电改时间轴 中电团队为您梳理十年电改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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