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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得”到“严禁”:管理部门强推煤炭转型

2015-03-27 10:54来源:中电新闻网作者:朱怡关键词:煤炭工业国家能源局煤炭产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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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层气产业化发展步伐加快

当前,煤炭需求已从高速增长降为低速增长,增长空间不断缩小;环境约束日趋强化,煤炭开发、流通、利用环节的环境保护要求不断提高;过去十年快速发展期形成的规模扩张冲动仍然存在,在建煤矿产能对未来供需平衡构成较大压力;进口煤具有较强竞争力,进口量仍将保持高位。

对此,《指导意见》还从加强规划管理、规范生产建设秩序、推进安全绿色开采和清洁高效利用、加快煤层气产业化发展、营造企业良好发展环境、加强行业监督管理、统筹推进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具体来说,在规范煤炭生产建设秩序方面,《指导意见》明确,凡未经登记公告的煤矿不予安排政府性补助资金,不得核准(批复)改扩建项目。煤矿企业要按照登记公告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不得超能力生产。在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方面,要求严格执行《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研究建立商品煤质量标准体系及配套政策,提高煤炭质量和利用效率。加快建设煤炭洗选设施,大中型煤矿应配套建设选煤厂,小型煤矿集中矿区建设群矿选煤厂,提高原煤入洗率和商品煤质量。鼓励建设煤炭分级分质梯级利用示范项目。

“落实财政补贴、税费扶持、市场定价等政策措施,引导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煤层气勘探开发。”《指导意见》中,对于加快煤层气产业化发展也作了重要部署,煤层气或将迎来跨越式发展新机遇。

具体内容包括:全面推进煤矿瓦斯先抽后采、抽采达标,重点实施煤矿瓦斯抽采利用规模化矿区建设;拓展瓦斯利用范围,推广低浓度瓦斯发电,有效提高瓦斯抽采利用率,严禁高浓度瓦斯直接排放。

同时,《指导意见》还要求,完善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制度,加强评估结果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继续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科技计划,支持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技术装备研发。

原标题:从“不得”到“严禁”:管理部门强推煤炭转型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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