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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鸡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2015年实施方案》印发(全文)

2015-04-07 14:29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火力发电超低排放燃煤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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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政办发〔2015〕13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201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2015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5日

宝鸡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2015年实施方案

根据《宝鸡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为持续改善我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和总体要求

1.主要目标。2015年市区PM10年均浓度下降4%以上,PM2.5年均浓度下降3%以上,氮氧化物年均浓度下降2%以上,二氧化硫年均浓度零增长,全面推进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多种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及以上天数达到省上考核要求。

2.工作要求。以让人民群众呼吸清洁空气为目标,围绕“六类”工作任务(治源、减煤、抑尘、控车、禁燃、增绿),实行“四严”措施(严管、严控、严查、严考),不断提高“四化”治污水平(深化、细化、量化、系统化),主动作为、合力攻坚,实现多类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和主要污染物大幅削减,促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建设美丽宝鸡提供环境保障。

3.重点防控区域。全市行政区域内全面落实治污降霾˙保卫蓝天各项工作任务。市区建成区、各县县城规划区及工业园区、蔡家坡经开区、蟠龙新区及长青镇、阳平镇、绛帐镇、常兴镇为重点防控区域。

4.重点防治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粉尘、挥发性有机污染物。

5.重点监控对象。严格控制“52511”类重点污染源,即火电、水泥、有色金属冶炼、铸造、焦化等五大行业企业;重点燃煤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两类企业;建筑、拆迁、市政、交通、水利等五类施工工地;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等面源污染。

二、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开展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达标行动

1.全面实施工业和锅炉(炉窑)深度治理。严格对照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和《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实施水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铸造、焦化等26户31个工业企业污染物治理项目;完成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6户企业28台(含国电5、6号机组)工业燃煤锅炉颗粒物治理项目;推进宝二电公司、大唐宝鸡热电厂大型火电机组超低排放试点。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第一个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完成时限:2015年10月31日前

2.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和搬迁重污染企业。严格对照国家和关中地区落后设备和产能淘汰名录,推进落后设备和产能淘汰关停工作,督促宝氮化工集团、宝化科技有限公司等重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完成省上下达的淘汰落后设备和产能任务;关停宝鸡大荣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等3户企业落后生产线;加强对工业企业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的监管。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3.着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对全市范围内焦化、煤化工、制药、印刷、家具制造、涂装、汽车维修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单位开展摸底调查,摸清行业和地域分布特征,筛选重点排放源,建立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完成宝鸡华山工程车辆有限责任公司等16户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任务。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5年10月31日前

4.继续深化餐饮油烟治理。持续推进餐饮油烟治理,完成500户中等规模以上餐饮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油烟治理工作,并通过验收。强化运行监管,加强夜市、露天烧烤监管力度,防止街头集中露天烧烤污染反弹。

责任单位:市执法局、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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