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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征收已如箭在弦:国务院或即将公布方案

2015-04-08 09:04来源:法治周末作者:赵晨熙关键词:环保税火电企业火电环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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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正文坦言,2008年提出的污染物排放费改税,其最初目的并非出于环境保护,而是要以费改税来规范政府财政收入。

他解释称,一方面我国除税收外,各类收费、罚款等占了财政收入的很大部分,并不规范;另外这类收费由于法律位阶低、透明度不够等原因,也导致了费用的使用功效。

“随着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当前对环保税的目的已经达成了共识。”施正文表示,环保税是以建设生态文明、绿色发展为理念,以保护环境、防止污染为目的的专门税种。

环保税改革是要把排污等收费改成税,但排污费目前由环保部门负责征管,费改税后,税务部门将参与其中,这就涉及各机构间的权职分工及利益问题。贾康向法治周末记者直言,部门间的利益博弈也是环保税多年难以推进的原因之一。

不过,贾康强调,中国迫切需要通过立法形式确定环保税的开征,取代现有针对排污的行政性收费,将其与部门利益脱钩,提高强制力,更加规范地使用税收收入,“方案的上报,说明距离这一天已经不远了”。

施正文指出,经过多年讨论,如今中央积极推行环保税的态度已经明确。不论是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写入环保税立法;还是新环保法中提出的“依照法律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的,不再征收排污费”的规定,都已说明征收环保税已如箭在弦。

环保税应“惩恶扬善”

目前有关环保税的具体方案尚未正式对外公布,作为一个未来即将开征的新税种,民众对其征收范围、纳税对象及税率等充满疑问。

在刘剑文看来,环保税早期开征范围不宜过宽,既然其重点是进行费改税,初期征税范围可以同样限定在排污费包括的污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方面。“随着新环境问题的出现以及环评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未来应逐步扩宽征税范围。”

施正文对此表示赞同,他认为在征税对象上环保税开征初期也应主要限定在企业,因为相比个人,当前给环境带来污染的“大头”还是企业。但他强调,最终环保税的征收还是应将所有污染环境的主体都纳入其中,这也符合新环保法确立的“污染者当责”原则。

作为税种的另一基本要素,税率的设定也极为关键,“既然已经明确环保税的目的是保护环境,那么税率的设定就应该加大企业污染环境的成本,使环保税真正发挥功能”。刘剑文建议税率的设置应在现行排污收费基础上适当提高,促进重污染企业转型,倒逼企业技术改革与创新,“钢铁、煤炭等企业会受到较大的影响”。

原标题:环保税征收已如箭在弦:国务院或即将公布方案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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