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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联动7年来首启 800亿元的“大蛋糕”面临重新分配

2015-04-13 09:50来源:中国能源报作者:贾科华关键词:煤电联动火电企业煤炭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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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本”亦悬半空

2012年12月25日,煤电联动迎来“新版本”。当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将继续实施煤电联动,并对联动机制进行了修改: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以年度为周期,相应调整上网电价,同时将电力企业消纳煤价波动的比例由30%调整为10%。“新版本”拉长了实施周期、调低了电企承担价格波动比例。《意见》鉴于当时重点合同电煤与市场煤价格接近,上网电价总体暂不作调整。

“新版本”发布后,上网电价出现两次调整,但均未涉及煤电联动。

其中,2013年8月30日,国家发改委决定在保持现有销售电价总水平不变的情况下,主要通过降低燃煤电厂上网电价,为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和脱硝、除尘电价标准所需资金“筹资”。

为澄清质疑,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专门强调此次电价调整属于电价结构调整,不是煤电价格联动。该负责人称:“目前,虽然大部分地区电煤价格波动幅度已超过5%,但在时间上尚未达到一年的联动周期。”

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业内人士认为,这在本质上仍属于煤电联动。其中,据华能技术经济研究院市场研究室主任韩文轩介绍,煤电联动分两步,一是上网电价与煤炭价格联动,二是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联动,即在上网电价调整后,按照电网经营企业输配电价保持相对稳定的原则,相应调整电网企业对用户的销售电价。“此次电价调整,可在一定程度上视为煤电联动。只是只完成了第一步罢了。”韩文轩说。

华电集团政策法律部主任陈宗法也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表达了类似观点。他说,虽然表面上并没有严格按照煤电联动的具体规定操作,也没有在文件上明说,但从宏观层面分析,还是依据了煤电联动的原理,显然与煤价下降幅度挂了钩。

原标题:煤电联动7年来首启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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