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输配电电力市场电改评论正文

《电力法》颁布二十年首次修订 电改推进后续修法仍有空间

2015-04-27 15:39来源:方正证券作者:周紫光关键词:电力法电力体制改革售电侧改革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2) 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发给《供电营业许可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供电营业许可证》。

(3) 供电营业机构持《供电营业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方可营业。此轮按照“先照后证”改革精神,对第三款做出的修改,但本条中其他条文,如“一个地区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依然与新电改方案精神相悖,电力法后续修改仍有空间,我们建议对此保持密切关注。

3、 为进一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打下法理基础。在电改“九号文”中,售电侧改革是重要内容。 售电侧放开将使得同一区域内出现多个售电主体,并且进一步促进电力市场的形成。电力法先行在“先照后证”方面的修改,将有利于部分计划开展售电业务的公司提前准备相关业务,为后续争取售电牌照,开展实质性售电经营业务做好准备。 我们认为,这次修法将为售电侧改革打下法理基础,后续相关配套文件的出台和电力法的进一步修改值得密切关注,这些将有益于分布式发电、直购电、 自供电、售电等电力市场化的建设, 前期值得看好。

相关新闻:【头条】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4日获全国人大通过 即日起执行!

原标题:《电力法》颁布二十年首次修订,电改推进后续修法仍有空间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电力法查看更多>电力体制改革查看更多>售电侧改革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