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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环保厅发布《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

2015-04-30 16:06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黑龙江环保厅能源项目环评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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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国家规划矿区内新增年生产能力120万吨及以上煤炭开发项目由环境保护部审批。国家规划矿区内新增年生产能力120万吨以下煤炭开发项目和国家规划矿区外新增生产能力60万吨及以上煤炭开发项目由省环境保护厅审批。

输油管网(不含油田集输管网):跨境、跨省(区、市)干线管网项目由环境保护部审批。跨市(地)项目由省环境保护厅审批。

输气管网(不含油气田集输管网):跨境、跨省(区、市)干线管网项目由环境保护部审批。跨市(地)项目由省环境保护厅审批。

三、交通运输

新建(含增建)铁路:跨省(区、市)项目和国家铁路网中的干线项目由环境保护部审批。其余铁路项目由省环境保护厅审批。

公路:国家高速公路网、地方高速公路、普通国道网、普通省道网项目由省环境保护厅审批。

独立公(铁)路桥梁、隧道:跨境、跨大江大河(现状或规划为通航段)、跨市(地)的项目由省环境保护厅审批。

煤炭、矿石、油气专用泊位:由省环境保护厅审批。

集装箱专用码头:由省环境保护厅审批。

内河航运:跨省(区、市)高等级航道的千吨级及以上航电枢纽项目由环境保护部审批。

民航:新建运输机场项目由环境保护部审批。新建通用机场项目、扩建军民合用机场项目由省环境保护厅审批。

四、原材料

稀土、铁矿、有色矿山开发:稀土矿山开发项目由环境保护部审批。其余项目由省环境保护厅审批。

石化: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由环境保护部审批,其中列入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能源发展规划、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扩建项目由省环境保护厅审批。新建乙烯项目由省环境保护厅审批。

化工:年产超过20亿立方米的煤制天然气项目、年产超过100万吨的煤制油项目、年产超过100万吨的煤制甲醇项目、年产超过50万吨的煤经甲醇制烯烃项目由环境保护部审批。新建对二甲苯(PX)项目、新建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项目由省环境保护厅审批。

稀土:冶炼分离项目、稀土深加工项目由省环境保护厅审批。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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