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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联动”是否真正缓解我国煤电矛盾?

2015-06-05 08:07来源:能源杂志作者:赵宇航关键词:煤电联动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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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煤炭企业与电力企业经历过三个周期,在2003年以前,电力企业处于强势角色,煤炭企业弱势。而在2003年以后煤炭价格一路飙升,直至2013年,煤炭价格开始下跌,乃至今日煤价跌近触底,情形有了逆转,因此才有这次煤电联动。从经济学角度来讲,只有煤电双方协议,才能保持利益最大化,甚至到达风险共担,从而能起到“避险”效果。“否则,一旦核电进入中国电力市场,传统电力公司依旧要承担巨大压力。”邢教授指出,整体经济下行状况下,随着第二产业的萎缩,电力需求同样呈下降趋势。不应以短期眼光看待煤电关系,从长远来看,煤电合作势在必行。不过目前我国煤电协议还处于不断完善阶段,从国情来说,市场经济与国有资源体制冲突问题是必须要经过深思熟虑的改革。

邢雷教授认为,要想彻底解决煤电矛盾,还需依靠时间和市场。在大市场经济环境下,煤企收购电企,亦或相反,则煤电企业矛盾将会被削弱。我国现在已经开始有这方面趋势,比如露天煤业实际属于中电投、平庄矿务局隶属于国电集团控股、神华集团向电力产业转型。“这是历史发展趋势。”邢教授回忆道,许多转型、合并均发生在煤价高,电力企业不得不收购煤矿资产。然而这种进化的代价是必然的成本浪费,电力企业未经手过煤矿资产,在管理、开采方面都需要很久的磨合。“所以最根本的问题依旧存在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内。”市场经济就是市场来配置资源,可一旦某一块资源无法利用市场配置,市场经济就失去了本来的作用。

国家早在煤电矛盾问题方面提出政策层面的解决方案,即煤电联动。但邢教授认为,仅靠煤电联动来缓解煤电矛盾是不够的。另外,现行的煤电联动仅是单方面联动,“只向上联动,并没有向下联动”,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邢教授提出了一个假设可行性方案,即上市煤电企业互相换股吸收。“按照市场经济下,这种方案是可行的。”企业吞并面临公司规模,估价等多种问题,而换股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交易难度。然而这种方案是否能够被煤电企业接受仍然需要时间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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