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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理顺能源价格机制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电力建设(全文)

2015-06-05 14:16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项目电力建设电力行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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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健全退出机制。政府要与投资者明确PPP项目的退出路径,保障项目持续稳定运行。项目合作结束后,政府应组织做好接管工作,妥善处理投资回收、资产处理等事宜。

五、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

(一)优化政府资金使用方向。规范政府投资管理,政府资金主要投向公益性和基础性领域。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生态环保、农林水利、市政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政府投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支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和杠杆作用。

(二)改进政府资金使用方式。政府资金安排使用要明确规则、统一标准,同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在同等条件下,政府投资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根据不同项目情况,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制定政府投资支持社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规范政府投资安排行为。

(三)放大政府资金作用。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做好地方债置换工作。扩大政府投资中股权投资规模,用好河北沿海开发产业投资基金、冀财股权投资基金及其他股权投资基金,加快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环保产业、现代农业、旅游产业、服务业、工业技改等产业引导基金和城际铁路发展基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同时,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发起设立投资基金。

六、支持重点领域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

(一)探索创新信贷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排污权、收费权、集体林权、特许经营权、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农村土地经营权抵质押贷款等担保创新类贷款业务。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开展工程供水、供热、发电、污水垃圾处理等预期收益质押贷款业务,允许利用相关收益作为还款来源。鼓励金融机构对民间资本举办的社会事业提供融资支持。鼓励担保公司扩大资本金规模,加强与银行合作,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促进重点领域建设项目贷款投放。完善再担保机制,逐步扩大重点领域项目贷款担保规模。

(二)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探索和创新推进企业上市的途径和方式,支持重点领域已上市公司通过增发、配股、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实现再融资。支持重点领域项目采用发行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公司债券、私募债、中期票据、项目收益票据等方式通过债券市场筹措投资资金。规范政府举债融资,依法依规发行债券用于重点领域建设。

(三)支持融资工具创新。支持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股权众筹、融资租赁等融资工具,延长投资期限,引导社保资金、保险资金等投入收益稳定、回收期长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

七、支持重点领域推进资产证券化

(一)加快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合作,选择我省符合条件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贷款、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节能减排贷款、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文化创意产业贷款等多元化信贷资产作为基础资产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进一步盘活存量贷款,支持重点领域项目建设。

(二)积极推进企业资产证券化。支持省内企业与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在重点领域选择流动性不强但可产生预期稳定现金流的企业应收款、信托收益权等财产权利,以及基础设施、商业物业等不动产或不动产收益权作为基础资产,授权通过打包、评级等手段,发行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的证券,回收现金,再投入重点领域。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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