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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搅局相互保险 发达地区或先行先试

2015-06-09 10:45来源:中国投资咨询网关键词:互联网+能源互联网电网建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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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达地区或先行

尽管“互联网+”相互保险能否成行还有待时间检验,但这并没有影响业界的热情。

4月20日,必互科技宣布发起中国第一家“互联网+相互保险组织”,通过壁虎互助平台全网征集创始会员。据其介绍,召集令发出后仅数小时,就征集到了1000名会员。e互助平台信息则显示,从2014年7月正式上线至今,该平台累计注册人数已超过32万人,累计充值约493万元,累计互助3人,累计互助金额达120万元。

对此,朱俊生表示:“互联网企业尝试不同的组织形态,改变了保险行业的生态。个人认为这是一件好事--在给同业带来更多竞争的同时,也让消费者有了更多的选择空间。不过,互联网类公司对于传统的公司是挑战者的角色,肯定会有反对的声音出现。”

对于在经济发展程度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尤其是农村,相互保险是否更有施展空间的问题。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研究中心主任王绪瑾认为,“保险形式的多元化与保险需求的多元化有关,保险需求的多层次化与经济发展的不同水平也是有关系的,包括收入差距、人口增长等经济增长的不平衡性。未来,在我国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会有股份制和相互制保险公司并存,而欠发达地区的相互保险公司会相对较多。”

朱俊生则指出:“如果简单预测相互保险组织在农村的下一步发展动向,个人以为,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或先行创新发展相互保险。因为越是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越容易出现土地流转、鼓励的新型经济主体(如家庭农场)等创新。同时,地方性互助社可通过与当地保险公司合作来分散风险,保险公司在向下发展的过程中成本也相对较低。”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为培育相互保险这一新型市场主体,《试行办法》设置了相对较为宽松的准入条件。其中,一般相互保险组织需要满足“有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初始运营资金”及“有不低于500个初始会员”等主要设立条件。区域性、专业性相互保险组织需要满足“有不低于1000万元初始运营资金”和“有不低于100个初始会员”等主要设立条件。

那么,国内发展大型相互保险公司(即《试行办法》所说的一般相互保险组织)是否会重演发达国家的“非相互化”进程呢?

对此,王绪瑾指出:“股份公司和相互公司的互相转化有其历史原因,如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还有股份公司相互化的趋势,原因是可以防范保险流失、道德风险等好处;而上世纪末“非相互化”的背景是经济全球化趋势下,相互保险公司受到自身发展能力的限制。此后,股份制与互助制多次互化,都是根据国际环境下的自身特点来决定的。”有鉴于此,大型相互保险公司是否一定会走向非相互化,不能一概而论。

原标题:“互联网+”搅局相互保险 发达地区或先行先试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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