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市场正文

浙江多措并举建设智慧城市标准体系

2015-06-10 09:11来源:安防市场报关键词:智慧城市智慧电网标准体系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计划确立四项基本原则

根据计划显示,未来五年内,浙江省将主要完成三方面任务,一是建立完善智慧城市标准体系。二是充分利用现有国家、行业相关重点标准。三是加快浙江省智慧城市领域急需新的标准建设。

为保证以上三项任务的顺利完成,计划明确提出了,未来五年内浙江省将坚持以下四项基本原则: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系统规划。即智慧城市标准化建设的各项工作要自顶向下、统筹规划、系统开展。要考虑智慧城市标准体系的整体谋划与智慧城市建设方案制定同时并行,有机结合。二是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三是重视现有、适度创新。具体而言,充分运用现有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规范保障试点项目质量。根据我省实际,积极推动资源共享、信息交换、流程再造、服务协同、信息安全、模式创新等领域标准创新。四是成果固化,复制推广。换而言之,要积极总结提炼试点建设的“一揽子”解决问题方案中的标准应用、新的标准建设以及标准示范等方法、路径和创新成果,在更大范围内复制推广。

据了解,浙江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智慧城市的建设,在2012-2013年,先后启动了三批共20个智慧城市建设示范试点项目,覆盖了居民生活、卫生健康、城市管理、安全监督、交通物流、能源供给、水资源利用、环境保护、旅游服务、电子政务、民生服务等当前人民群众最为关切的领域。2012年5月,浙江省政府、省政协开展了浙江省智慧城市促进会筹备工作。目前,促进会已拥有170家会员理事单位,包括了智慧城市建设及相关工作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各行业和领域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成为一支推动浙江省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强大力量。

规定新标准制定的五项基本步骤

为促进智慧城市标准的早日建立,记者发现,在本次浙江省发布的计划中明确规定了新标准制定的五项基本步骤。一是立项,即有关单位根据需要,向省经信委提出地方标准制(修)订的立项建议。省经信委征询智慧城市建设示范试点项目有关单位意见,组织专家评估论证并出具评估意见,对无异议的地方标准报省质监局。省质监局收到地方标准项目建议后向省智慧城市标准化工作协调组征求意见。确定立项之后,省质监局向省经信委下达地方标准立项计划。

其次是起草,计划指出,省质监局、省经信委共同以招标等形式确定地方标准起草单位,组织标准草案的意见征求工作,对起草全过程进行督导,并将地方标准送审文本报省质监局。然后是审评,计划要求,省质监局会省经信委组织行业协会(学会)、检测机构、科研院所、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单位的专家对地方标准送审文本进行审评,审评组专家应由省经信委与省质监局共同商定。审评通过的,省经信委将地方标准报批文本报省质监局。

再次是宣贯、实施。计划明确表示,省经信委负责地方标准组织实施工作。建立完善标准化主管部门与各应用领域责任单位共同推动智慧城市标准化应用示范的联动机制,积极发挥智慧城市示范试点项目主体单位在标准推广实施中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最后是评价、反馈,计划规定,由浙江省经信委联合省质监局组织对实施满一年的地方标准进行绩效评价,对标准体系建设,关键标准研制推广和标准化基础科研等环节实施效果进行反馈和评价,形成标准制定、实施、反馈和修订的良性循环机制。

总而言之,要求智慧城市各应用领域责任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健全工作机构,确定发展目标,明确建设重点,按照《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本领域地方标准立项前审查和制定、实施、监督、反馈、修订等工作,协调推进智慧城市标准化建设。

原标题:浙江多措并举建设智慧城市标准体系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智慧城市查看更多>智慧电网查看更多>标准体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