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火电火电动态政策正文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实施意见

2015-06-10 10:38来源:国家能源局关键词:能源十三五规划电力行业能源局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三是抓紧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严格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其前置条件和中介服务,以清单方式一律对外公开,非经规定程序,任何部门不得在清单之外增设和变相增设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受理单制度,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度。实行审批岗位责任制,实现审批工作程序和办事流程制度化。建立审批效率内部通报制度、审批质量定期检查制度和申请人评议制度,并将检查、考评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不负责、不落实、乱作为、不作为的行为,坚决实行问责。

四是建立协同监管机制推动监管方式创新。建立国家能源局专业司、监管司与派出机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之间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相互配合的监管机制。依托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强后续监管,实现在线监测,动态监管。依法依规处理违规行为。充分发挥12398能源监管投诉热线作用,依法处理投诉举报事项。积极探索实践,转变监管理念,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要加强简政放权专项监管,建立完善简政放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研究建立能源审批听证制度、项目决策后评估机制和项目“异常目录”和企业“黑名单”制度等,依法纠正各类违法行为。

五是加快建立“三个清单”。划定政府与市场、企业、社会的权责边界。积极探索负面清单模式,加快制定能源局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用刚性的制度管权限权,接受社会监督。派出机构要按照中办、国办的要求,完成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和公布工作。

(三)进一步优化服务

要紧紧围绕打造服务型能源局的目标,以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期盼为导向,充分发挥现有的服务地方、服务企业机制作用,转变观念、主动服务,将为群众“端菜”变为请群众“点菜”,切实提高能源局的服务能力。

一是加强完善服务地方工作机制。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对口服务联系能源资源大省工作机制的通知》(国能综合[2013]号)和《国家能源局对口服务地方能源工作联络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综合[2014]138号),及时向地方通报国家能源战略、规划、政策等有关情况,了解掌握各项政策措施在地方的落实情况,协助地方做好重大能源规划的制定衔接和改革方案、监管举措等工作在地方的落实。充分听取地方对能源工作的意见,深入了解地方的新要求和新企盼,统筹研究解决制约地方能源发展的瓶颈问题和地方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主动为地方分忧解难,推动地方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要注重对地方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跟踪指导和培训,帮助地方完善制度、提升能力。

二是加强完善服务能源企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我局已经建立的煤炭、电力、油气、核电、新能源、科技、国际合作7项服务能源企业科学发展协调工作机制的作用,通过现场调研、工作研讨、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及时了解和掌握各项政策在能源企业的落实情况,充分听取能源企业对能源工作的意见,推动解决能源企业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支持能源企业发展需要采取的产业政策等。要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建立和完善能源企业“走出去”协调机制,搭建为能源企业和各类市场主体服务的公共平台。

三是加大能源信息服务力度。按照国务院要求,通过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采用新闻发布、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能源行业的服务作用。建立健全能源形势分析预测预警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能源行业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提出前瞻性和针对性强的政策建议。充分利用国家能源局统计制度,做好能源行业数据统计和发布工作,利用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发布国内外能源信息和数据,为地方科学研判行业运行态势提供参考,为企业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为市场主体创业创新和开拓市场提供数据信息服务。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能源十三五规划查看更多>电力行业查看更多>能源局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