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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艳芳呼吁修订《电力法》

2015-06-22 09:24来源:青海新闻网关键词:电力法电力设施电力交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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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艳芳呼吁修订《电力法》, 保护电力设施,6月16日,全国迎来第14个“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保护电力设施,共创和谐家园”成为了今年国网成都供电公司开展安全用电集中咨询活动的主题。

据了解,我国在1995年发布的《电力法》中就对电力设施保护、相关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定义和阐释。但20年来,我国电力行业经历了多次改革,电力工业规模和行业组织结构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这其中比较大的事件包括1985年实现多元化发展,1997年实现政企分开,1999年农电体制改革,2002年厂网分开。新常态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需要更加完善、健全的法规法案护航保驾。

褚艳芳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提交的议案主题之一,就是修订《电力法》。褚艳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谈到,近20年来,《电力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从未被修订完善过,在实际运用中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电力改革发展间的修订滞后性和不适应性给电网企业的生产工作带来不少问题。

褚艳芳表示,最突出的是电力执法落实缺位。《电力法》对政府和电力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用户的权利义务虽然做了规定,但与电力行政执法配套的法规一直没有制定,电力主管部门的执法机构、人员、条件一直非常匮乏,电力执法能力不足困扰电力发展的问题长期未能得到解决。

褚艳芳一直十分关注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她谈到,近年来,偷盗电力设施、违规施工破坏电力设施、超过法律规定漫天要价的树竹和违章建筑补偿、保护区内违章作业等损害电力设施的行为日趋频繁。以成都市为例,2014年该市因外力破坏导致输电线路跳闸268起,占全部故障跳闸的26.22%。现行电力法律法规对电力设施保护虽有规定,但力度不足,主管部门执法缺位,供电企业将本应抓好安全生产和供电服务的精力过多投入到电力设施保护中,但仍收效甚微。

褚艳芳认为,通过加快《电力法》的修订进程,启动《电力法》配套法规规章的修订工作,制定统一电力规划制度、明确各类主体权利义务、补充电力交易市场规定、全面理顺规范电价机制、全面协调依法治电问题、加强与其他法律的协同,使得《电力法》与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相衔接,适应新技术新能源的需要,这些都能够促进电网企业科学健康发展,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稳定,从而为我国的电力事业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和支撑,让电网企业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民生。

原标题:褚艳芳呼吁修订《电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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